韓國商標申請需要的資料?
1.韓國商標申請需要的資料?1)商標註冊授權委托書,須委托人簽字或蓋章;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加蓋清晰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加蓋清晰公章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境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3)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為法人的申請地址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壹致);4)清晰的商標圖案;5)需要註冊的商品或服務。流程1)商標設計——在申請註冊韓國商標之前,自己設計商標。2)商標查詢-查詢服務(免費);也可以是客戶自助查詢,也可以是專業查詢。提供簡單的商標查詢報告;3)商標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文件應提交給韓國知識產權局。4)商標受理——商標註冊處向申請人發送壹份帶有受理號的回執。(申請當日韓國專利局受理通知書)5)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6)商標公告——壹個商標通過審查3個月後就會被公告,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7)商標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商標異議被裁定無效,或商標註冊成功。壹般情況下,拿到商標註冊證大概需要12-15個月。註冊成功後,有效期為10年,到期前半年可按時續費。3.商標要素6.1,可以作為商標註冊的構成要素6.1.1。商標是從事生產、加工、證明或者銷售商品等經營活動的經營者,為區別其他經營者的商品而使用的由文字、圖案、立體形狀、顏色及其組合構成的符號。6.1.2.服務商標是從事服務業的經營者為區別其他經營者提供的服務而使用的由文字、圖案、立體形狀、顏色及其組合構成的標誌。6.1.3.從事非盈利業務的經營者使用的表明其業務的標誌也可以註冊為商標。6.2,不能作為商標註冊的構成要素6.2。1.與朝鮮國旗、國徽和紋章的傳統顏色、勛章、獎章或徽章相同或近似的標誌;與外國國旗、國徽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記;與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成員國、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或者商標法條約成員國的勛章、獎章或者徽章相同/近似的標記;與國際紅十字會、國際奧林匹克組織或者著名國際組織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與韓國、巴黎公約成員國、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商標法條約成員國或者這些國家的公共組織為證明或者監督管理目的使用的印章或者標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記。6.2.2.虛假表達與國家、種族、公共機構、宗教信仰或已故名人有關的標誌;或指責、侮辱或輕易誹謗國家、種族、公共機構、宗教信仰、已故名人的標誌。6.2.3.與國家、事業單位或者其代理機構/公司的標誌相同或者近似,代表非盈利性經營/公共服務的標誌,但上述機構自行申請註冊的除外。6.2.4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標誌。6.2.5.與韓國政府/外國政府舉辦或授權舉辦的展覽會上頒發的徽章、證書或獎章相同/近似的標誌;但是,除非在展覽會上獲得上述徽章、證書或獎章的人本人在獲獎商品上使用上述標誌作為商標的壹部分。6.2.6.含有姓名、頭銜、商號、肖像、簽名、印章、著名筆名、專業名稱/著名人士筆名的標誌,或由上述縮寫而成的標誌;除非我同意。6.2.7.與他人預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使用該商品的相同/近似標記。6.2.8.與他人註冊的未超過壹年的商標相同/近似,使用與該商品近似的標記。6.2.9.可能導致商品/服務來源混亂的跡象。6.2.10.在商品質量方面容易誤導或者欺騙消費者的標誌。6.2.11.與他人商標相同/近似的、在韓國國內外消費者容易識別的、用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商標。6.2.12.僅由表明商品功能或商品外包裝的三維形狀組成的標誌。6.2.13.在葡萄酒/酒類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由WTO成員國地理名稱組成的標誌,或含有葡萄酒/酒類產地地理名稱的標誌。6.2.14.僅由普通商品名稱組成,並以普通方式表達的符號。6.2.15.商品上常見的標誌。6.2.16.僅以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產地、質量、原料、功效、用途、數量、形狀(包括外包裝形狀)、價格、制造、加工或者使用方法或者時間的標誌。我們都知道現在是打開國門的時代,對外合作不再是夢想。近年來,許多品牌都在中國落戶。當然,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家正在尋求與外國人合作的機會,因此他們將首先面臨註冊商標的問題。韓國商標註冊申請肯定比國內申請復雜,相關人員需要提前了解這些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