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和快遞員關於侵權責任的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
1.與侵權人交涉,要求其停止損害並賠償;
2.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直接向法院起訴;
4.如果書面合同中有仲裁條款,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民事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權。
停止侵權主要用於侵犯知識產權(商標專用權等。)和人身權(姓名權、肖像權等。).
2.排除障礙。
排除障礙主要用於保護財產所有權、經營權、承包權、使用權和相鄰權。
3.排除危險。
消除危險主要用於因他人經營活動或物業管理不善而可能給自身財產和人身帶來的危險。
4.歸還財產。
返還財產廣泛應用於財產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形。
5.恢復原狀。
歸還主要是壹種責任形式,當它被用來占有他人的財產時。
6.修理、重做和更換。
修理、返工、更換主要用於債務人履行合同時音樂會標的物質量不合格時的民事責任形式。
7.損失賠償。
損失賠償是民法中最常用的方法之壹。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都可以賠償損失。
8.支付違約金。
這種責任形式只適用於違約責任。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主要適用於侵犯名譽權等人身權和侵犯知識產權。
10,道歉。
3.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少年?
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綜上,侵權責任由侵權人承擔。如果雙方產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但前提必須是合法的證據,只有完整的證據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辦案是法律規定的,他們的責任必須自己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