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政務督查督辦、文電、文件、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信息公開、建議和提案、信訪、宣傳、安全和機關事務、接待、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重點工作目標的績效考核;負責工業、信息化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
(2)研究室(掛政策法規司牌子)
負責地方性法規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組織重大課題研究;負責政府信息的收集、審核和上報;承擔行政復議、應訴和依法行政工作;組織編纂史誌和年鑒。
(3)組織人事部門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出國政審等工作;承擔下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4)工業規劃辦公室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建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分析相關行業現狀,預測發展趨勢;組織實施重點行業和產品的調整計劃,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企業集團發展,參與指導企業兼並和聯合重組;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制定和實施有針對性的招商引資促進產業調整和振興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確定招商引資的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產業振興項目庫建設;承擔實施定向招商和產業調整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技術改造與創新處
組織和推動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的投資;負責編制企業技術改造創新年度重點項目計劃,提出專項資金使用建議,協調推進項目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管理;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管理和創新能力建設;促進新產品、新技術和工業設計的發展;負責組織產學研合作創新,培育發展新興產業。
(六)原料工業部(掛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
承擔石化、化工、鋼鐵、建材、新材料行業管理;分析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提出協調和促進原材料工業振興和發展的建議;承擔農業化學品行政保護的相關工作;負責原材料行業的分析和總結;指導相關行業的質量管理;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系相關行業協會指南。
(7)裝備工業司
承擔汽車、機車、船舶、海洋工程等機械制造業的管理;協調推進裝備工業振興發展;負責設備行業的分析和總結;依托國家重點工程建設,統籌重大項目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消化創新和國產化;指導相關行業的質量管理;聯系相關行業協會指南。
(8)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醫藥、食品飲料、家用電器等行業的管理;協調推進消費品工業的振興和發展;負責消費品行業的分析和總結;指導相關行業的質量管理;組織和協調消費品行業的重要展覽和銷售活動;聯系相關行業協會指南。
(9)企業指導辦公室
指導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和推動企業完善營銷策略,拓展和完善營銷渠道,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組織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優秀典型樹木的評選與推廣;依法維護企業利益,減輕企業負擔;組織和協調工業產品的重要展覽和銷售活動。
㈩籌資協調辦公室
協調和指導企業融資工作;組織企業與相關金融機構的項目對接和推介;參與提出重大項目的融資方案並協調實施;協調解決企業流動資金供應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十壹)工業園區管理辦公室
編制全市工業園區布局規劃,促進工業用地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工業園區土地開發、項目落地、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工業園區發展評價,指導工業園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和功能轉型,協調推進園區工業項目集中;組織和協調清潔生產;制定老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12)機構發展辦公室
負責全市中介服務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中介行業制定行業規範,推進行業自律機制建設和品牌建設;研究確定中介機構發展的重點行業,推進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牽頭組織重點發展項目的引進、跟蹤和培育;引導和支持中介機構提供公共外包服務;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相關數據統計。
(十三)電子信息辦公室
負責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的行業管理;推進行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管理國家電子信息專項資金項目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及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按規定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和生產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14)軟件和信息服務部
協調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協調推進全市軟件園規劃和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軟件服務外包;組織協調關鍵軟件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項目管理;負責全市軟件企業認定和軟件產品登記;按照規定權限,承擔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申報和認定;促進軟件知識產權保護;聯系相關行業協會指南。
(15)網絡與信息管理辦公室
協調電信、廣播電視等信息網絡的規劃和建設;負責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會同有關部門對市財政投資的信息工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支撐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評估和等級保護工作;負責非金融集成電路卡在全市的推廣應用;監督管理電子認證服務機構;負責相關項目的管理。
(16)信息推廣辦公室
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重大信息工程建設;負責信息項目管理;協調推進信息技術改造,促進傳統產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引導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經濟、社會、生活等領域的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承擔全市信息化項目的試點、推廣應用和統計分析工作;編制全市電子信息應用倍增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設區市的信息化工作;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7)經濟運行局(掛市國防科工辦牌子,市油區工作辦牌子,副局級)下設運行控制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和電力科。
1.運行控制部(掛行政審批部牌子)
制定經濟運行控制目標,監測和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情況;建立和完善經濟運行信息網絡平臺,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預測、預警和引導經濟信息,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和監督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提出重點企業名單,監測分析重點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實施重點企業動態管理;協調解決企業生產要素供應和軍品生產及配套中的問題;負責工業企業應急管理和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組織和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品牌培育和選擇;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油氣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統壹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
2.電力部門
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定全市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控制目標,監測分析電力經濟運行形勢,平衡電力資源;綜合協調全市煤電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全市電網調度信息的管理和監督;參與處理電力建設和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協調並參與編制全市電力發展規劃,協調新能源和其他電力的並網工作;指導節約用電工作;組織對進網作業電工的資格初審、培訓和考核;負責電力設施資質的初步評估。
(十八)中小企業發展局(掛市鄉鎮企業局的牌子,副局級)
成立規劃發展辦公室和創業服務辦公室。
1.規劃和發展辦公室
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趨勢,發布相關信息;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統計工作。
2.創業服務
組織和完善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為其創業和發展提供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引導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其參與與大企業的配套合作;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和轉型升級;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參與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