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處: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都可以合法地保護自己的權利。從夫妻感情的角度來說,寫兩個人的名字也有助於婚姻的穩定。
(2)缺點:就目前的限購政策而言,如果房產證上有兩個名字,尤其是婚前登記的,再婚後再買第二套房子並不是特別劃算。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會比首套房高很多,相應的利率也會提高。另外過戶的手續會比較麻煩,需要雙方到場,雙方同意買賣。如果購買時的投資不壹樣,以後很容易發生經濟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夫妻對歸* * *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