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館員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館中心”)是在由校黨委學生處、校圖書館、校團委、校學生會組成的“文明圖書館建設委員會”領導下,具體實施“* * * *建設”活動的工作機構。組織關系委托學校學生會管理,具體業務工作委托學校圖書館和學校學生會指導。
第二條“醫館中心”的幹部由學生擔任,運作方式為內部自辦,依托“* * *”四個單位。
第三條圖書館中心的宗旨是“建設文明圖書館,弘揚文明閱讀風尚,服務師生,提高自身素質”。圖書館中心為全體師生服務,參與圖書館管理,協助圖書館開展各項工作,引導學生養成好學文明的作風。
第二章誌願圖書館員
第四條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所有全日制大壹、大二、大三學生,只要認可關彜中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關彜中心。審核過程按照“自願報名、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地遴選館員。每個學期為壹個學年,圖書館員至少工作壹個學期後才能申請退館。對於不稱職的館員,經領導小組討論,可以解聘。
第五條圖書館員的權利
(壹)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手段,對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三)有權參加圖書館中心組織的活動;
(4)每學年可在圖書館電子資源中心免費使用計算機20小時;
(五)圖書管理員的借閱期可憑有效工作證延長兩周;
(6)具有參加中心學年末評先評優的資格,建議各部門根據館員參加校級社團活動情況,在當年的綜合評價中為其增加相應的分值;
(7)每屆表現好的館員,經領導小組批準後可繼續留任,表現優秀者留任時可隨意選擇工作間。
第六條圖書館員的義務
(壹)遵守圖書館中心章程和其他規章制度,執行圖書館中心的決議;
(二)掌握壹定的圖書館工作技能,在專職人員的指導下,有效管理或從事圖書館某壹崗位的工作;
(3)解答讀者詢問,不敷衍、不推諉,尊重讀者閱讀習慣,維護讀者權益;
(4)及時整理和反映讀者對圖書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學生通報圖書館反饋的信息,積極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5)引導學生做文明讀者,提高圖書館資源利用率,引導學生養成熱愛學習的氛圍。
第三章組織結構及其職能
第7條組織
第八十條關彜中心領導小組由主任、主管部門的副主任和主管庫房的秘書長組成。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關彜中心的工作,決定關彜中心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部門職責
(1)秘書處:統籌本館日常工作,協調監督各職能部門,協助本館組長,整理辦公資料和檔案,等待會議,跟進各項活動;
(2)國際聯絡部:負責組織開展館中心各項特色活動,促進館員溝通交流,對外打造品牌形象;
(3)宣傳部:宣傳各類儲物間,制作特色交流冊,設計宣傳海報,活動期間場地布置,拍照及後期處理照片;
(4)紀檢部門:制定或完善館中心規章制度,負責值班、會議的考勤和年終考評,收集和反饋讀者、館員的意見;
(5)信息部:編輯、出版、發行《樓訊》,更新圖書館中心主頁,及時向外界傳遞各類圖書館信息;
第十條
圖書館團隊的職責
根據“圖書館中心”的要求,配合圖書館老師,負責組織、安排、檢查小團隊圖書館的工作,了解圖書館的考勤和表現;定期召開班長會議,組織班長的各種活動;傳達貫徹“易觀中心”的決定,反饋易觀的意見和要求;宣傳圖書館資源,吸引讀者,提高圖書館資源利用率。
第四章附則
第壹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義中心所有。
第十二條本章程的實施由黨委學生處、學校圖書館、學校團委、學校學生會監督。
第十三條本章程自修改之日起實施。
誌願館員管理中心常規工作及活動發展系統
(2008年6月2日修訂+65438)
1.“醫館中心”的壹切日常工作和活動都要按照這個制度進行。
2.義務館員上崗前,由圖書館按照《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義務館員崗前培訓管理辦法(試行)》進行培訓。
(1)誌願者館員培訓由秘書處統籌,圖書館安排培訓教師和具體培訓內容,“圖書館中心”自行安排培訓。
(2)誌願館員培訓分為幹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
(3)業務和技術培訓由圖書館安排;在職培訓由各班組長組織,圖書館室安排培訓教師和具體培訓內容。
所有誌願館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和在職培訓。
(4)“易觀中心”幹部培訓貫穿全年工作,由圖書館和易觀中心根據需要安排內容,有選擇地參加校學生會幹部培訓。
3.各庫房隊長及班組成員應按值班時間在庫房值班,完成各自的工作。由紀檢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檢查監督。
4.“關彜中心”的幹部按照值班時間在辦公室值班,接受和回答各種詢問,做好值班記錄,及時處理有關問題。由紀檢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值班檢查和監督。
5.每學年結束時,紀檢部門會嚴格按照相關評價制度進行評價,評選出優秀誌願館員幹部和優秀誌願館員。
6.及時反饋讀者的建議和意見,加強誌願者館員的交流與溝通。(1)為進壹步加強誌願館員工作的交流與溝通,反映全體師生的意見,在圖書館門口設立“誌願館員郵箱”,在各館室設立“誌願館員交流簿”,在圖書館中心辦公室設立工作電話:85211402轉831。
(2)郵箱、傳達室由紀檢部門管理。每周開通壹次郵箱,定期收集交流本中的意見和建議,並以壹定的形式及時回應和處理相關意見和建議。
7.各部門或圖書館應提前兩周向秘書處提交活動計劃,經討論通過後方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壹周內提交活動總結。
8.如果活動中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和圖書館的協助,需先與其負責人溝通,在提交活動方案的同時向秘書處提交協調方案,由秘書處統籌安排。
9.活動期間如需借用學校場地或教室,需提前壹周通知國際聯絡部,由國際聯絡部開具借據申請場地。
10.活動主要負責人應制定詳細的預算,並將預算與活動計劃同時報送秘書處,由秘書處按財務管理規定辦理。
11.秘書處監督各種活動的進程。
誌願圖書館員出勤及紀律處分辦法
(2008年6月10日修訂)
1.《誌願館員考勤和違紀處理辦法》是紀檢部門執行考勤和誌願館員管理中心處理違紀行為的基本依據。
2.誌願圖書館員及其幹部在工作期間必須佩戴工作證。紀檢部門負責檢查、登記和處理。
3.值班人員必須在考勤表上簽到。壹個學期,忘記簽到兩次算請假,五次算曠課。
4.辦公室值班幹部因故不能值班的,應提前兩天口頭或書面向紀檢部門請假,同時做好調班工作,事後兩天內向紀檢部門請假。未能及時請假,或超過兩天才提交請假條者,按曠工處理。
5.因故不能在圖書室值班者,必須提前壹天向圖書室老師、隊長請假,並填寫請假條。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圖書館請假,必須提前給圖書館老師打電話口頭請假,請老師給妳做請假記錄,事後兩天內到圖書館補好請假單。未能及時請假,或超過兩天才提交請假條者,按曠工處理。
參加各種會議的相關人員必須準時到場。因故缺席,必須提前向紀檢部門請假,經批準後方可請假,否則屬於無故缺席。
6.紀檢部門每周檢查辦公室和各圖書館義務館員的出勤和工作情況。詳細記錄出勤情況,及時處理執勤過程中的違紀行為。紀律處分包括:
(1)在值班過程中消極,無故不完成工作。
(2)值班期間喧嘩、嬉鬧、吸煙、飲食。
7.值班人員違反考勤制度的,由紀檢部門按照紀律處分辦法處理;或發現值班人員在過程中違反紀律,由紀檢部門口頭提醒,情節嚴重的,在部、庫室會議上通報批評。
8.紀檢部門每兩周向組長匯報壹次值班情況,各組長跟進。對每壹位圖書館員缺席或違反紀律的處理應由秘書處記錄。
9.紀律措施
(1)壹學期內未交請假條三次及以上,或遲交請假條的,取消評優資格。
(2)無故缺席1次者,紀檢部門在科室、庫房會議上口頭提醒通報批評,扣2分;第二次無故缺席者,部長、隊長給予警告,扣4分;對無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取消義務館員福利,收回已分配的福利。
(3)工作粗心、不負責任,被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仍不悔改者,取消其誌願者館員資格,追回已分配的福利。
(4)無故缺席動員會或總結會者,取消資格。
(5)平時無故缺席各種會議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資格。
誌願圖書館員的評價體系
(2008年6月10日修訂)
1.為激發誌願館員的積極性,表彰優秀誌願館員,特制定本考評制度。評價周期為每學年壹次,評價時間為學年結束時。具體日期由秘書處提出,由“關彜中心”全體幹部會議決定,在下次動員會和頒獎會上頒發。
2.“易觀中心”的評選將按照民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考評對象為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館員管理中心館員,壹年內未無故缺席三次,未被圖書館老師批評,請假不超過四次者,有資格參加考評。
4.每學年結束時,根據學校學生會給的名額,評選“優秀學校學生幹部”;按照“* * *”四個單位商定的比例,分別評選出“優秀誌願館員幹部”和“優秀誌願館員”。
5 .“優秀誌願館員幹部”評選方法:
(1)參加人員:圖書館中心幹部:各部門主任、副主任、秘書長、部長、副部長,各庫房隊長、副隊長;
(2)選拔方式:召集館中心全體幹部大會交流工作,宣布考勤結果,進行無記名投票,按差額50%確定候選人名單。在聽取館內相關老師意見並參考考勤結果和積分後,由館中心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最終人選。
6.“優秀學校學生幹部”評選辦法:評選出壹至二名成績最高的學生(具體人數根據學校學生會給的名額)為本年度“優秀學校學生幹部”。
7 .“優秀誌願館員”評選方法:
(1)參加人員:除獲得“優秀學校學生幹部”和“優秀誌願館員幹部”的學生外,其他具備評價資格的誌願館員;
(2)評選方式:按庫房和部門總數的評審比例分配評審名額(不足壹個按壹個計)。
(3)對於庫房,紀檢部門將統計日常考核結果,篩選出考評合格且日常考核總成績在庫房前50%的人選;各庫房組長向庫房匯報候選人的日常考核結果,聽取庫房老師的意見,最終與庫房老師和組長* * *,經庫中心幹部核實後確定最終候選人。
(4)職能部門:各部門召開部門會議。他們在總結交流壹年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出勤結果和選拔名額進行無記名投票,按差額50%確定人選。最後,中心領導小組參考考勤結果,聽取群眾意見,按照25%的比例確定最終人選。
註:日常考核按照《誌願者館員考核細則》進行,見附件。
8.評價結果報學校學生會審批後才能通過。除了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外,還將書面通知各部門獲獎者名單,並建議各部門按照當年綜合考評中“學生工作積極分子”和“學生工作積極分子”的標準進行相應處理。
9.本制度解釋權歸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所有。附件:誌願者館員考核細則
誌願圖書館員評估細則
1.考核將結合出勤率、工作熱情、能力表現,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誌願館員進行全面考核。其目的是促進每壹個圖書館員認識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2.無故缺席中心會議2次以內,部門、庫房例會,部長、組長給予口頭警告教育;超過兩次的,在中心會上進行點名教育,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開除誌願館員稱號的處分。
3.工作懈怠,經常推諉工作,不願意配合部長和組長做必要的工作,不積極參與圖書館的日常活動,對圖書館漠不關心。部長、組長對其做思想工作後,如無悔改之意或有意離庫,可經申請脫離與圖書館的組織關系。
4.具體評估規則
(1)評分員:紀檢部成員,秘書處輔助。
(2)評分標準:基本分為60分,具體加分和扣分如下(學期總成績將作為評價每位誌願館員的參考資料):
(3)職能部門官員的得分由總任期(70%)和部級評價(30%)組成。
(4)獎勵積分:
(1)受到圖書館老師表揚(以交換書中圖書館老師留言為準),每次加2分,學期不超過4分。
(2)任期屆滿,受到圖書館老師表揚和提拔的,加4分。
③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采取任何策略的,每次加4分。(積極參與科室、庫房建設,每次加2分,有建設性意見加2分)
4全勤加每學期4分。
⑤凡參加信息部征集活動的,每個投稿人加2分。若發表,加4分。(以“易觀中心”的名義,向學校廣播站和各種刊物投稿,每次獲得3分。若發表,加3分。但出示相關證件。)
⑥積極參加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舉辦的活動,每次2分。如果妳在活動中表演或主持節目,加3分。
7.兼職壹學期得2分,兼職壹學年得3分。
註:兼職是指既是圖書館員又是圖書館員管理中心誌願者的幹部。
被評為“本月之星”,加3分。
⑨部長、圖書館室隊長工作出色,每學期加6分。
註:工作績效主要包括處理和協調(部門)倉庫內部工作的能力,(部門)倉庫會議的數量和質量,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質量。
(5)扣分:
(1)特殊情況下,遲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2)每學期累計請假三次扣2分,從第四次起每次請假扣4分。
(3)參加(部門)圖書館會議,遲到壹次扣1分,無故缺席壹次扣2分。
(6)懲罰:
(1)無故缺席1次者,由紀檢部門在科室、庫房會議上口頭提醒至通報批評,扣2分;第二次無故缺席者,將被警告,扣4分;無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取消義務館員福利,追回已分配福利。
(2)壹個學期內,三次或三次以上未提交請假條,或逾期提交請假條的,取消其資格。
③對工作粗心、不負責任,經批評(三次及以上)仍不悔改者,取消其義務館員資格,追回已分配的福利。
④無故缺席各類會議(動員會或總結會除外)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資格。
⑤無故缺席動員會或總結會者,取消資格。
備註:
(1)誌願館員如有其他加分或加分情況,將在備註中註明,任期由工作人員統計。
②本規則最終解釋權歸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所有。
誌願圖書館員管理中心辦公室使用說明
(2008年6月10日修訂)
1.圖書館誌願館員管理中心辦公室是圖書館中心工作人員進行日常工作和相關活動的主要場所。秘書處負責統壹管理,信息部負責電腦維護。
辦公室的鑰匙通常由圖書館保安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使用辦公室,應向圖書館保安出示工作證。進入辦公室後將鑰匙掛在門旁的掛鉤上,離開辦公室時及時放回原處。未能及時返回者將受到秘書處的口頭批評。除領導班子外,“關彜中心”任何幹部不得私自配制辦公室鑰匙,除非有特殊情況,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值班幹部以外的人員使用。
2.辦公室和值班幹部不得隨意將無關人員帶入辦公室,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無關人員使用,不得私自配置辦公室鑰匙。違者,視情節輕重,在例會上提出批評或給予相應處分。
3.不要在辦公室隨意大聲喧嘩,經常保持辦公室整潔,不要隨意亂扔垃圾。
4.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時間為周日至周四19: 30-21: 00)。值班人員可以利用辦公室交流工作和相關信息,加強溝通。
值班時先簽到,不得無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兩天向紀檢部門請假並寫好請假條放在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補班或換班者要簽到,並在請假欄註明情況。補班必須在壹周內補齊,否則按曠課處理。
5.義務館員和讀者可在上班時間到辦公室進行相關咨詢。
6.辦公室電話號碼(85211402轉831)為辦公設置,不能用於處理私人事務。
7.辦公室內的電腦供義務館員日常工作使用,不得用於工作以外的事情。只有領導小組、秘書處、宣傳部、信息部的人員才能掌握密碼,相關人員不得泄露密碼。其他人員如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可向秘書處申請。
8.如果壹個部門或圖書館需要借用辦公室開會(正常開會時間除外),需要提前兩天向秘書長提出申請,秘書處工作人員會打開電腦使用。
9.辦公室書架上的所有書刊歸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所有。秘書處負責辦公室書刊的日常管理,負責書刊的收集,包括圖書的清點、排架和保管。
書架上的書分保存和外借:保存的書只能在辦公室看,不能帶出辦公室;對於可以外借的書,借書人在借書前要自覺登記,兩周內歸還。
10.辦公室內屬於圖書館的資料壹般不允許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圖書館辦公室批準;壹般情況下,屬於本館中心的資料不允許外借他用。在特殊情況下,應向秘書處提出申請,並由中心主任批準。使用後及時歸還,如有損壞或丟失,予以賠償。
11.秘書處負責辦公室清潔。
12.誌願圖書館員應本著節約的精神,在保證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值班人員要關掉所有電源(特別註意電腦顯示器和電腦的總電源),關好門窗。
13.違反上述制度者,將由秘書處給予口頭警告,情節嚴重者將在例會上通報批評,並給予相應處罰。
誌願圖書館員工作證使用制度
(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2月修訂)1。圖書館誌願館員工作證是誌願館員身份的象征,是誌願館員在書庫工作的證明。工作證由華南師範大學圖書館誌願館員管理中心統壹制作、發放和管理。
2.秘書處負責發證工作,並對幹部和隊員工作證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易觀中心”所有成員均獲發工作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塗改。
4.持證人在工作或參加會議和其他集體活動時必須佩戴工作證。
5.持證人應自覺接受全校師生的監督,不得利用職權,佩戴工作證從事不正當活動。
6.工作許可證應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秘書處報告並重新簽發。
7.工作證應註明簽發日期,並加蓋“華南師範大學學生會”印章。
8.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壹年。持證人任期屆滿後,工作許可證由持證人保管。
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財務管理系統
(2008年6月10日修訂)
1.“* * *建設”活動所需經費由“* * *建設”四家單位根據《華南師範大學創建文明圖書館委員會會議紀要》同意的意見分攤,按學年撥付。
2.每學年開始時,秘書長填寫付款表,從四個“* * *建築”單位收到該學年的資金。學年內如有大型活動要開展,經批準後,所需經費由“易觀中心”向有關單位提出要求。
3.“醫館中心”的財務由秘書處統壹管理,設立收支賬戶。壹切工作和活動費用都要本著“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的原則,節約和用好資金。
4.管理中心、職能部門和圖書館團隊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制定活動預算,並在活動前壹周將詳細預算提交秘書處,由圖書館中心領導討論批準。
5.壹般材料的采購,在提取100元的前壹天,征得秘書長同意後方可墊付;價格超過100元但不足300元的,應提前壹天告知秘書長,秘書長預支前應征得主任同意;300元需經關彜中心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6.購買任何東西,妳必須出具有效的發票和收據。報銷發票背面註明具體用途,經辦人和見證人簽字,由部門和庫房負責人提交秘書處報銷,每學期期末由秘書處向財務部核銷。(註:參考人必須是上壹級幹部)
7.每學年結束時,以書面形式向“* * *建設”四單位報告支出明細。
8.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凡徇私舞弊者,壹經發現自動除名,損失全額追回。情節輕微的,由秘書處處理;情節嚴重的,報請上級主管單位處理。
誌願者館員管理中心檔案管理系統
(2008年6月10日修訂)
1.關彜中心的檔案是指關彜中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其他活動中積累的所有書面和電子資料,是關彜中心的重要財產。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泄露或復制檔案內容。
2.“醫館中心”的檔案由秘書處整理歸檔,做到有據可查。
3.各部門、資料室的檔案每學期清理壹次,送秘書處歸檔。
4.“醫管中心”的所有檔案資料必須壹式兩份,壹份存檔,壹份平時備查。重要資料壹定要保存,光盤不外借。
5.各部門和圖書館計劃和準備的所有活動材料必須以紙質和電子形式壹式兩份提交秘書處存檔。
6.各部門、資料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向秘書處借閱相關文件,但不得將相關文件用於非工作目的。所有文件最多可以保存壹周。如果延遲歸還,秘書處將給予口頭警告和批評。
7.各部門、資料室需要調用文件時,部長和組長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秘書長同意,檔案可在負責秘書陪同下借出,負責秘書應對借出和歸還情況進行登記。
8.檔案的借閱者應當保持檔案的完整和整潔,不得塗寫、損毀,不得隨意轉借他人。如有不可挽回的損失,除賠償復印檔案費用外,還應作出書面檢討,秘書處將予以警告批評。
9 .“圖書館中心”檔案不得外借給其他單位,只能在辦公室閱覽並登記。
10.所有借閱文件不得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