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
主旨是指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也指主張,主意,是作者在說明問題、發表主張或反映社會生活現象時,通過文章或作品的全部內容表達出的基本觀點,是文章的敘寫、議論目的。
主旨是文章和作品的靈魂,決定文章和作品的質量高低、價值大小、作用強弱,是文章和作品的統帥。在記敘文類中,主旨與主題是相同的概念,在議論等類文章中,寫作意圖壹般稱主旨,不稱主題。
主旨詳細解釋
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 夏丏尊葉聖陶《文心》六:“其中的主旨,叫青年須認識公理,認識帝國主義,認識自己。”魯迅《三閑集·在鐘樓上》:“有時看見熟人在旁,就托付他,請他看後告訴我信中的主旨。”
鄒韜奮《萍蹤寄語》五四:“有錢人家的女兒受滿義務教育後,往往不再入學校,請私人教師到家裏來教外國文學、音樂等等,以養成上層階級的主婦為主旨。”猶主張,主意。?柔石《二月》二二:“我從沒有象在妳身前這樣失了主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