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規劃設計合同

規劃設計合同

  規劃設計合同範本 (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建設部及陜西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協作工作,經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同遵守。

 第壹條 本規劃設計委托概況

 1.1規劃設計委托文號、日期

 1.2規劃設計地點範圍

 1.3 規劃設計規模

 1.4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1.5 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資料

 第三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第四條 收費標準及拔款方式

 4.1 本規劃設計按國家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協商確定。

 4.2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收費計算標準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 規劃設計費按規劃進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付清其余規劃設計費,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托規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規劃技術深度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托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後又需作較大修改,導致乙方規劃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規劃設計工作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開始規劃設計的,甲方根據乙方該階段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規劃設計費,不足壹半時,按壹半支付,超過壹半時,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壹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成果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設,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費。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議。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收集所需文件和資料,並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5.1.7 規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乙方交付的規劃設計成果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1.8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9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按國家現行的規劃設計標準、規範進行規劃設計,根據甲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

 5.2.2 乙方對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質量負責,並負責對規劃設計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補充。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雙倍賠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賠償。

 5.2.4 因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的,每延誤壹天,乙方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賠償最高限為全部規劃設計費。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規劃設計成果後,參加有關上級組織的規劃設計成果的審查活動,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本合同規定任務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需增加的內容及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進行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七條 其他事宜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當及時協商並***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委托單位(蓋章):   承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規劃設計合同範本 (二)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承擔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以及國家與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及規章,經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並***同履行。

 第壹條? 本合同規劃設計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項目規模:

 4.規劃階段:

 5.規劃設計內容:詳見(附表壹)

 第二條? 規劃設計基礎資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規劃設計與相關文件資料。

 2.乙方應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文件。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甲乙雙方在規劃設計項目進行過程中,可另行簽訂《項目階段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應加蓋法定代表人名章、技術總負責人名章、單位技術專用章和資質專用章(即四章齊全)。否則不作為正式成果,不負任何技術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規劃設計收費及支付進度

 (壹)本項目收費

 1.分項收費

 2.總收費

 本工程總收費為:

 (二)付款進度

 1.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規劃設計完成後,定金抵做規劃設計費。

 2.乙方完成? 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再付總規劃設計費的? %;乙方提交 時甲方應向乙再支付總規劃設計費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規劃成果時,甲方向乙方結清該項目全部收費。

 第四條? 雙方責任

 (壹)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有關規劃設計資料和建設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達到規劃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規劃設計費,否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或拒交規劃設計成果。

 3.甲方對乙方進入現場作業人員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甲方須維護乙方的規劃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及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內容進行規劃設計。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成果,並對成果的質量負責。

 3.乙方負責向甲方及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匯報規劃設計方案,協助成果報批。

 第五條? 違約責任賠償辦法

 1.甲方如不能按時向乙方交付規劃設計資料,原定完成規劃設計時間應按甲方實際交付資料的時間向後順延。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進行工作時,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資料有誤,所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如中途變更規劃設計要求時,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設計返工或影響進度時,乙方除延長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期外,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規劃設計費用。

 5.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應減收規劃設計費。

 6.如因乙方規劃設計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除在規劃設計上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向甲方減收或免收規劃設計費。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給的定金不再退還。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則雙倍向甲方退還定金(指簽訂合同後不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填寫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與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規劃設計合同範本 (三)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托書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J137-90

 2、《城市綠化條例》1992年國務院頒發

 3、《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 GBJ75-97

 4、《公園設計規範》GJJ48-92

 5、《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

 6、我國現行城鄉規劃法相關的規程規範與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壹致,則根據如下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托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 項目名稱:

 4.2 建設規模:公園規劃總面積約350畝,直接工程成本約

 為人民幣壹仟陸佰萬元。

 4.3 設計階段:方案設計、詳細規劃。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建設用地現狀資料、電子地形圖(1:500)、規劃紅線範圍等。

 5.2規劃設計要點。

 5.3建築平立剖面及相關圖紙。

 5.4 園區給排水、電氣接口位置。

 5.5 提交時間:簽訂合同後三天內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1、提供的詳細規劃文件應符合城鄉規劃法相關的規範規程和技術標準。

 2、簽定合同後5天,提交規劃方案1份。

 3、規劃方案確定後10天,提供修建性詳細規劃評審資料8份,A0展示圖板壹套,電子光盤2張。

 4、評審通過後5天,提供正式修規性詳細規劃成果8份(包括文本、說明書、規劃圖冊),規劃電腦彩噴A0圖壹套,電子文件光盤4張。

 第七條費用

 7.1 雙方商定,合同的設計費為人民幣? 包幹。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規劃設計評審的組織會務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按壹拾陸萬計),計 元。

 8.2 提交評審資料時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陸萬計)。計?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後壹個星期內支付20%(按壹拾陸萬計)。計 元。

 8.4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支付的壹期設計款;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壹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壹半支付;超過壹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壹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5?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6?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9.1.7? 開工時間的確定:合同簽訂甲方簽字蓋章後次日作為本項目設計的開工時間。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9.2.3?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壹天,應減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款項;

 9.2.5?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泄密承擔壹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壹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提交正式詳細規劃文件為止。

 12.2?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苗木的生產廠或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苗木的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壹式 陸 份,發包人執 肆 份,設計人執? 貳? 份。

 12.6?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行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經 辦 人:

 備案日期: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