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合格,品行良好。
(2)年齡壹般在18以上35以下(1973年4月17至1991年4月17之間出生)。
(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壹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按照有關規定,報考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資格條件可以放寬的職位的,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資格條件可以放寬到大專;報考法院任命書記員職位的,壹般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其中,報考經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可放寬學歷的地方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
(5)具備擬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復審時如發現所提供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將取消資格。考生須如實填寫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中小企業、非公單位和農村工作的經歷,以及縣以下(不含縣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人員,以及報考本科以下職位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直屬機關、壹縣(市、區)工作過的,報考省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縣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過的,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六)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在公務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公務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錄機關中依照公務員法應當由公務員回避的職位。試用期滿轉正但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五年)的在職公務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並出具相關證明,方可報考。
2.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統壹安排在4月7日至4月17。每個申請人限報壹個職位。報考人員直接登錄湖南領導網()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材料,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由省級人民法院和省級人民檢察院進行。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為4月8日至4月20日,通過考試的考生於4月22日前完成繳費,完成繳費的考生於5月5日至7日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4月18後,報名申請未通過審核或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與申請相關的原始文件的審查在面試階段組織實施。
3.考生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考試費,每科50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屆畢業生,可減免考試費。4月21、22日,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特困證明的城市低保家庭、農村特困家庭攜帶上述憑證到省委組織部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中心(地址:長沙市韶山路1號省委大院電教樓104室,電話:073654)
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錄用審批的步驟進行。
2.筆試科目:報考審判業務(含執行人員)、檢察業務(含偵查)崗位的,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專業知識;按照30%、30%、4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
報考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崗位的,應當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職業技能測試三個科目;職業技能測試合格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合並為筆試總成績的50%和50%;
報考綜合文秘等其他崗位的,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申論,筆試總成績按照50%和50%的比例合成。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科目考試範圍以《湖南省2009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準。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主要針對法律知識的應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數據分析;申論考試主要是測試考生的閱讀理解、綜合分析、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寫作能力。
報考審判業務、檢察業務崗位的,主要測試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法院任命書記員職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用普通電腦或雅威速錄儀打字的速度,包括閱讀文章和聽錄音、定時打字兩部分。考試時間15分鐘,考試成績各占50%。要求電腦打字速度在80字/分鐘以上,雅威速錄在1.20字/分鐘以上。職業技能測試按標準折算成百分制,80分以上為合格。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在計算筆試成績時,以下人員可以加分。(1)已取得博士學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為5分;(2)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報考地區新聘任法官、檢察官資格條件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3)參加西部地區誌願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期滿並考核合格。報考湘西自治州公務員時,筆試總成績為5分;(4)參加“三支壹扶”並在基層考核滿兩年的高校畢業生,筆試總成績加2分,以後每增加壹周年加1分,但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計算截止日期為10,31,2009年);(5)同時滿足多個加分條件,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享受(1)、(2)加分政策的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加分;享受第(3)、(4)項加分政策的報考者應在5月15日前填寫《2009年公務員考試加分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件到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地址:長沙市韶山路1號辦公樓3樓335室,電話:0731-2265438)西部誌願者應提供團中央制作的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三支壹扶”人員應提供省級“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時間:2009年5月9日。考試地點在長沙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體檢項目及標準:(1)壹般職位體檢按照《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任翔發〔2005〕365438號)和《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通知》(任翔發〔2007〕202號)執行。其中,審判、檢察崗位的考生還要求身體健康,無色盲、斜視、內斜視。
(二)司法警察體檢標準按省人事廳、省公安廳發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任翔發[2006 54 38+0]158號)執行,其中男性身高不低於168cm,女性不低於158cm;;同時需要進行體能測試。
5.其他相關事宜可參考湖南領導網、湖南省法院網、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網站。
6.招聘工作電話: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31-2217822(政策咨詢)、省委組織部領導幹部考試測評中心0731-2218504(考試組織)
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2206469
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31-4732639
長沙:0731-5798282(法院)、8628245(檢察院)
株洲:0733-8109169(法院)、8108248(檢察院)
湘潭:0732-8553268(法院),8514613(檢察院)
衡陽:0734-8292218(法院)、8850146(檢察院)
邵陽:0739-5269041(法院),5635042(檢察院)
嶽陽:0730-8840623(法院),8887593(檢察院)
常德:0736-7761028(法院),7794263(檢察院)
益陽:0737-4380248(法院),6100713(檢察院)
張家界:0744-8283809(法院),8223957(檢察院)
郴州:0735-2178692(法院),2280037(檢察院)
永州:0746-6667534(法院),6370100(檢察院)
婁底:0738-8261404(法院),8315862(檢察院)
懷化:0745-2733183(法院),2714626(檢察院)
湘西自治州:0743-8756379(法院),8531281(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