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調整出入境管理政策是恢復實行赴港澳的渠道。
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遊簽註“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可向全國任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壹致。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工作、學習證件“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因探親、工作、學習,以及因就醫、訴訟、處理財產等事由擬前往港澳地區的。
可向全國任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探親、逗留和其他三類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壹致。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註有效期,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地學生,簽發的逗留簽註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調整為與其在澳門就讀的學習期限壹致。
移民局主要職責
負責全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擬訂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與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負責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口岸簽證、入境許可簽發管理和簽證延期換發;負責外國人來華留學管理、工作有關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國籍管理、難民管理;負責出入境邊防檢查、邊民往來管理、邊境地區邊防管理。
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臺居民回內地(大陸)定居審批管理;牽頭協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查處妨害國(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