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1)驗收
申請人可通過農業局農藥管理站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批件》。
1.
現場提交:陳仙路177號蘇仙區政務中心農業局窗口,電話:0735-2880730。
2.材料校正
當場提交材料的,申請人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當場告知申請人補正,並給予協助。不能當場補正的,應當制作補正材料通知書,壹次性列明需要補正的材料內容、補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補正的退回部件的規定。
3.發布受理表格或不予受理的決定。
(1)出具受理單:現場提交材料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填寫正確、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可即時領取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內容包括:事項名稱、受理單號、申請人聯系電話、受理機構、接收人聯系電話、材料清單(或加蓋“材料齊全”字樣)、受理時間、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審批文件出具方式、辦理流程查詢方式、收費情況等。
(二)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經審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經辦人員應當出具加蓋行政許可機關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書,並送達申請人,通知書內容應當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獲取拒絕通知書的方式與獲取錄取通知書的方式相同。
(2)審查
1.初步審查和現場檢查。區農業局農藥監管站負責人按照審批程序進行初審,並進行現場核查,提出初審意見。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初審,3個工作日現場核查;
2.復習。蘇仙區農業局行政審批股對申請材料和核查意見進行審核。?
處理時間:1個工作日。
(3)決定。區農業局農藥監管站主管領導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和標準,對申請材料和實地核查表進行審批;對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簽署同意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簽署不予批準的意見和理由。
處理時間:1個工作日。
(四)取得處理結果。
1.許可證獲取方法:
(1)自己收。郴州市蘇仙區農業局領取農藥經營許可證。
(2)郵寄。農藥經營許可證由郴州市蘇仙區陳仙路177號蘇仙區政務中心農業局窗口郵寄給申請人。
2.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行政相對人不予許可的理由,行政相對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獲得不批準決定的方式與獲得許可的方式相同。
申請材料目錄:
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業務人員的資格或者培訓證書;
4.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的地址、面積、平面圖、說明材料和照片;
5 .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安全防護、存儲設備等清單和照片;
6.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和文本;
7.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的聲明。
申請材料應同時提交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擴展數據
《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申請經營許可,必須具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在專業教育培訓機構有56小時以上學習經歷。這裏先說清楚:第壹,培訓不壹定是免費的。第二,教育培訓機構要有資質。
目前教育培訓資質分為三類,即教育部門頒發的資質,可以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勞動部門出具的資格證明可以出具再教育證明;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利性培訓機構。
比如農廣校就是第壹類,沒有取得相關院校畢業證書的,可以利用農廣校的培訓。農廣校目前基本不招生,主要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有財政支持。比如山東每年安排幾個億的資金,省農業廳科技處負責分配任務,制定教學計劃。如果計劃中包括配合農藥經營許可制度的實施,對農資營銷人員進行培訓,基本實現免費培訓。
參考資料:
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門戶網站-農藥經營許可證審批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