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相會》系1952年電影《草原上的人們》中的插曲。《敖包相會》的歌詞首次出現在該電影的劇本中,劇本署名編劇為海默、瑪拉沁夫、達木林。瑪拉沁夫並未提交相反證據,證明海默和達木林並未參與《敖包相會》的歌詞創作,或者證明《敖包相會》的歌詞系瑪拉沁夫單獨創作,而且公開出版發行的圖書中的《敖包相會》的詞作者有的署名為瑪拉沁夫,有的署名為海默。因此,法院認為瑪拉沁夫主張其為《敖包相會》的詞作者,證據不足,對瑪拉沁夫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敖包相會》改編自內蒙古民歌《韓秀英》。《敖包相會》和《韓秀英》的前6個小節,以及《月亮之上》間奏中涉訴的6個小節,從實際演奏效果上看,起音、落音、骨幹音基本相同,節拍、主旋律、調性相同。因此,法院認定上述曲段均源自民歌《韓秀英》,《敖包相會》的改編者通福對此6個小節並不享有著作權。色日瑪對於《敖包相會》的間奏使用了《敖包相會》的六個小節曲段故而侵犯其父親通福的著作權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最終這場官司還是月亮之上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