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機制
1,辦公室(財務科)
承辦局機關的文電、會議、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監察、建設提案辦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全市專項資金的管理進行統計。
2.人事教育組
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承擔全市統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專業培訓和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統計職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定工作。
3.政策法規科(統計檢查科)
制定全市統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統計部門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涉外社會調查活動;檢討本署的統計調查制度和方法;承擔統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擔全市基層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和依法報送的統計數據。
4.會計和設計管理科
承擔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分析、監測和研究;管理全市綜合統計數據;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以及普查和專項調查結果。
承擔國民經濟、文化產業、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增加值核算和縣市GDP核算;承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承擔全市統計方法和統計制度的設計;審查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和方案;承擔全市城鄉區劃和區劃代碼管理。
5.農村統計科
承擔全市農、林、牧、漁業的統計和會計工作;指導全市縣、村兩級經濟社會綜合統計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全市新農村建設進程進行監測和評估;承擔縣域經濟考核和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