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宣言的意義是積極的,它確認了公共健康應優先於私有財產權,並闡明了世貿組織成員充分利用TRIPS協議中的靈活條款的權利。然而,除了澄清《TRIPS協定》現有的相關條款、延長最不發達國家執行《TRIPS協定》的過渡期、允許政府自由決定公共衛生緊急情況和發放強制執行許可之外,《宣言》並沒有解決《TRIPS協定》與保護公眾健康之間的根本沖突。
該宣言的意義是積極的,它確認了公共健康應優先於私有財產權,並闡明了世貿組織成員充分利用TRIPS協議中的靈活條款的權利。然而,除了澄清《TRIPS協定》現有的相關條款、延長最不發達國家執行《TRIPS協定》的過渡期、允許政府自由決定公共衛生緊急情況和發放強制執行許可之外,《宣言》並沒有解決《TRIPS協定》與保護公眾健康之間的根本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