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和註冊資本壹樣嗎?
不壹樣。註冊資本包括貨幣、實物、場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註冊資本只能是貨幣。註冊資本和註冊資本的概念有很大區別。註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並依法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公司註冊資本是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資本數額,也稱為法定資本。註冊資本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管理的財產數額或其自有財產。註冊資本是企業實物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隨實際資本的增減而增減,即企業實際資本較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需辦理變更登記。註冊資本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示,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機關核準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的主要依據。註冊資本與註冊資本的區別:1)註冊資本體現企業的經營權;註冊資本體現公司的法人財產權,股東投入的資本不得全部抽回,財產權由公司行使。2)註冊資本是企業實際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投資者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3)註冊資本隨實際資本的增減而增減,即企業實際資本較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應進行變更登記。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國家對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65438+萬元,股東應當壹次性足額繳納出資。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關於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654.38+萬元-50萬元降低到3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原來的654.38+萬元降低到500萬元。同時,由於種種原因,雖然最終沒有采用授權資本制,但允許兩家公司的資本分期繳納,不必壹次性全部繳納。僅要求所有股東的初始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出資比例結構上,壹方面將工業產權擴展至全部知識產權,另壹方面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僅規定貨幣出資金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30%。更重要的是,從根本上改變了股東出資的立法模式,將原來機械的、固化的全面列舉式規定,換成了可以用貨幣計價、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的靈活抽象標準,不僅大幅擴大了股東出資的範圍,而且充分利用了各種投資。註冊資本註意事項: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管理條例》的規定,需要註意以下事項:1。註冊資本可以壹次繳足,也可以分期繳足,但首期出資不得少於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在五年內繳足)。2.註冊資本可以以現金、實物或者無形資產出資,但現金出資額不得低於30%,其余70%可以是無形資產或者實物資產。3.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境內外投資者相同):①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次性繳納人民幣65438+萬元;(2)兩個以上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3)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4)特殊行業,按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以下最低限額: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五十萬元。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30萬元。4.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