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體系調查表的填寫如下:
壹、供應商基本概況。
1、經營資質、經營現狀、財務狀況、資信、抵禦風險的實力和合法性。2、員工數量及素質。3、設施設備擁有狀況。4、產品質量管理模式。5、工序控制情況。6、產品生產能力。7、售後服務簡況等。
二、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能力。
三、產品或服務質量及質量管理能力。
四、全面履約的歷史狀況。
五、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情況。
六:供應商是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它們的情況如何會對企業的營銷活動產生巨大的影響,如原材料價格變化、短缺等都會影響企業產品的價格和交貨期,並會因而削弱企業與客戶的長期合作與利益,因此,營銷人員必須對供應商的情況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和透徹的分析。供應商既是商務談判中的對手更是合作夥伴。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壹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
七:供應商分類是對供應商系統管理的重要壹部分。它決定著哪些供應商妳想開展戰略合作關系,哪些妳想增長生意,哪些是維持現狀,哪些是積極淘汰,哪些是身份未定。相應的,供應商可分為戰略供應商(StrategicSuppliers)、優先供應商(PreferredSuppliers)、考察供應商(ProvisionalSuppliers)、消極淘汰(ExitPassive)、積極淘汰(ExitActive)和身份未定供應商(Undetermined)。當然,不同公司的分法和定義可能略有不同。
壹般來講,交易型是指為數眾多,但交易金額較小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