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軍人在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關於在外地上學、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學校、工作單位所在地辦理,可向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咨詢辦理方法,咨詢電話詳見第九項。
壹. 準備材料
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處規定為準,
請見第九項各地辦理須知。
已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材料的原件(如戶口簿、出生證等),並由其監護人陪同前往辦理
部隊院校在讀無軍籍學員還須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無軍籍證明
軍人攜帶軍官證(或者離退休證)、部隊《因私事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隊須在《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並蓋章,負責人要親筆簽名確認
須出示單位意見人員
凡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辦因私護照必須由單位在《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上出具意見,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具體人員範圍如下:
(1)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2)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含離退休人員);
(4)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5)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註:申請出入境證件時,如居民身份證在領取、換領、補領期間應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 攜帶上述材料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寫《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審批表》、復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照相(須穿深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