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主要在於:
壹、參保人員不同
外地人員只要是在上海務工經商就可以參加綜合保險,沒有單位也可以參加。而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地人員必須與上海市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外地人員可以參加社會保險,不能參加綜合保險。
二、繳費主體不同
綜合保險由用人單位負責繳納綜合保險費,如果外地人員沒有單位,則由其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繳納。且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不同。
三、保險內容不同
綜合保險包括工傷和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等保險待遇。上海市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尚未實行統籌,由企業負責。
四、經辦機構不同
綜合保險由各級外地勞動力管理部門負責登記,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支付和運作;社會保險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登記、管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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