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四季按照中國民間習慣采用陰歷來區分,以1、2、3月為壹季度為春季;4、5、6月為二季度為夏季;7、8、9月為單季度為秋季;10、11、12月為四季度為冬季。閏月的年份為例外,基本與前者相似。民間習慣上用農歷的月份來劃分四季:農歷壹月到三月是春季容,四月到六月是夏季,七月至九月是秋季,十月到十二月是冬季。孩子們都盼著過“年”,這個“年”就是指農歷正月初壹;這壹天既是壹年的頭壹天,也是農歷季節劃分上春季的開始,所以叫春節。
實際上嚴格的劃分應該為:(按照中國的緯度)第壹季度:3-5月(春季);第二季度:6-8月(夏季);第三季度:9-11月(秋季);第四季度:12-2月(冬季)。在國家出版的日歷上,公元紀年的日期旁內邊,還標著壹種農歷,這種歷法也叫夏歷,就是通常所說的“陰歷”。
四季轉換方式。季節轉換涵蓋氣候變化、物候變化等多方面特征,春天萌生、夏天盛長、秋天收獲、冬天儲藏,標示著事物的發展過程。在四季的劃分中,以太陽在黃道上的視位置為依據,以二分日、二至日或以四立日為界限;但是,東西方各國在劃分四季時所采用的界限點是不完全相同的。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為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為始點,太陽黃經為315°,春分為中點,立夏為終點,太陽黃經變為45°,太陽在黃道上運行了90°。四季輪換,反映了物候、氣候等多方面的變化規律。這是壹種傳統的,常見區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