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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殘疾怎麽離婚?

問題壹:壹個有殘疾孩子的家庭離婚,如何判斷1?對於大兒子來說,他已經成年,可以獨立生活了。父母離婚時不需要考慮大兒子判給誰,也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

2.對於小兒子吳,因為癱瘓,不能獨立生活,也沒有勞動能力:

首先,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父母有贍養義務,即凱特和都有贍養吳的義務。即使凱特和張燕離婚,這種義務也不會消失。

如果吳選擇和他的母親壹起生活,而他的父親凱特有支付能力,凱特需要支付壹些贍養費給吳。贍養費的數額應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吳的實際需要和凱特的承受能力確定。

如果凱特有能力但拒絕支付,吳可以起訴他索要贍養費。但即使法院會支持凱特支付贍養費,如果凱特堅持不支付並轉移財產,吳也很難獲得贍養費。所以三方最好友好協商。

3.另外,吳是怎麽弄殘的?沒有相關賠償嗎?

4.附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壹條...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壹,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應承擔必要的育兒費用:

(1)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人;

(2)還在學校讀書;

(3)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

問題二:殘疾兒童,如何處理離婚殘疾兒童家庭離婚判決要考慮殘疾兒童,保證其正常生活和上學。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父母有撫養殘疾子女的義務,即使夫妻離婚。夫妻離婚,但這種義務不會消失。

離婚後,夫妻壹方撫養殘疾子女的,另壹方需支付壹定的撫養費,具體根據個人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中國婚姻法第二十壹條...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父母有能力支付,仍應承擔必要的育兒費用:

(1)已喪失勞動能力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還在學校讀書;

(3)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

問題3:如果家裏有壹個健康的孩子和壹個殘疾的孩子,法院會怎麽判決?1.夫妻感情破裂後,如果不能正常共同生活,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系,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目前國內解除婚姻的正常方式有兩種:壹種是協議離婚,即通過澳洲法律部門的登記取得離婚證,從而解除夫妻關系。二是訴訟離婚,即通過在人民法院的訴訟,由人民法院以判決書或調解書的形式解除夫妻關系。

1,協議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31號明確規定協議離婚。只要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就可以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是說,男女雙方離婚意向基本壹致,同時能夠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探視、離婚後的居住、戶籍等離婚及離婚相關問題協商壹致,可以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辦理相關離婚手續,而無需到法院起訴。手續辦完,馬上領離婚證,夫妻關系結束。這個過程就是協議離婚。

2.訴訟離婚

夫妻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不能達成協議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的人民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決定雙方是否離婚,如何分別撫養子女,如何分割財產,在雙方之間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應當制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後生效。調解不成的,應當立即判決。經調解或判決決定離婚的,自調解或判決生效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變更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可以證明男女離婚後的婚姻關系。離婚是壹方要求離婚時決定的。這種方式不取決於當事人是否完全同意,而是基於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失敗後的判決,具有強制性。

在司法實踐中,有幾種情況符合訴訟離婚:

(1)合法夫妻,且壹方不同意離婚。

(2)男女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債權債務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4)壹方或雙方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5)男女雙方結婚時,登記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結婚。

與協議離婚相反,訴訟離婚執行力度大,解決的問題更全面。

二、離婚註意事項

1,* * *相同屬性

妳* * *共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 * *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入;

(四)因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者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綜上所述,財產是否屬於夫妻,要看是否屬於贈與。值得註意的是,如果是贈與,可以在財產轉移前撤銷。原則上離婚時夫妻雙方應平分同壹財產,但法官會酌情照顧女性、子女等利益。

2.監護權、贍養費和探視權(如果有孩子的話)

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後確定由誰撫養孩子,撫養方應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有兩個孩子,法院壹般會判決壹人撫養壹個。如果雙方協商壹致,或者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生活有特殊困難,可以判決壹方撫養兩個子女,但另壹方需要依法支付撫養費。

如果對方發現自己無故虐待、毆打、虐待孩子,或者發現孩子有重大疾病、重大人格缺陷,或者有嚴重不良嗜好等。妳可以申請變更監護權。

未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壹方應當按月(約定按季或者按年)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維修費參照當地標準,有固定收入的壹般在收入的15%-30%之間。

未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壹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不得無故拒絕探望。如果對方多次無故拒絕探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獲得正常探視孩子的權利。

第三,保管原則

1,兩歲帶...> & gt

問題四:離婚殘疾兒童的撫養權應該怎麽判?這種情況真的很可悲。分為兩個問題。第壹個是孩子的問題,孩子是妳自己的結晶。即使不完整,也是妳的兩個孩子。當然,不應該任人擺布。妳們都很自私。在孩子的問題上,妳和妳的妻子可以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談。永遠記住,那還是妳們彼此相愛的結晶。妳也應該為管理中的問題承擔責任。不能算是幸福的副作用,不能因為不完整而成為負擔。妳腦子有問題,即使妳有千辛萬苦,無依無靠,只要孩子還活著,妳就不應該拋棄他們。只要是授予誰的問題,壹般都是由幾點決定的,第壹,孩子自己的意願。妳們夫妻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妳們夫妻的生活習慣和風格。第二個問題是65438+萬元的問題,現在還不能說回來或者得出結論。這要看很多細節。雖然擔保或合同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不是決定性的。妳只是個擔保人。妳沒有借錢。而且壹般也不是妳們兩個牽扯到下面三方。而且要看妳公公有沒有人德。能不能拿回來,取決於妳自己的腦子用得好不好,能不能在細節上或者法律上得到妳想要的對妳有利的依據。很多事情都不是絕對的。祝妳好運!

問題五:如何根據司法實踐和年齡原則判斷離婚殘疾兒童,

如果孩子十歲以上,尊重孩子的意願。

十歲以下必須給哺乳期的女方,兩歲以下壹般給女方。

2到10歲,誰能為孩子成長提供更有利的條件,誰就獲獎。

孩子殘疾,怎麽忍心離婚,還要給他們壹個溫暖的家。

想開壹些。這就是命運。

問題六:殘疾離婚子女將如何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和子女撫養的若幹具體意見》的通知

1和兩歲以下的孩子壹般和父母住在壹起。在下列情況下,母親可以與父親生活在壹起:

(1)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不能治愈的嚴重疾病,且子女不宜與其同住的;

(2)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但父母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由於其他原因,子女確實不能與父母同住的。

2.如父母雙方同意子女隨父母生活不超過兩周,且對其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可準許。

3.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都要求和他們壹起生活。其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絕育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居住時間較長,改變居住環境明顯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

(3)沒有其他子女,且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有利於其成長,而另壹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長期不能治愈,或有其他不利於其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適合隨子女生活的。

4.父母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和父母住在壹起。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可考慮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

5.如果父母對父母與父親或母親壹起生活有爭議,父母應考慮10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

6、在保護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同意輪流撫養孩子,可以允許。

問題7:孩子殘疾妻子如何離婚?世界上還是有這樣的母親不喜歡自己的孩子殘疾。然後妳可以在法庭上陳述妳的觀點,相信會給妳壹個更好的結局,善良的人會有好結果。她這樣拋棄孩子,上帝也給不了她幸福。

問題8:離婚後如何撫養成年殘疾子女?1.雙方經協商,可以就離婚後撫養成年殘疾子女達成協議。

2、具體措施,收入高,可以承擔更多費用。

3.如果無法達成壹致,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問題9:誰來撫養殘疾的離異孩子?1.如果是正常的話,法院會把1周半的孩子判給她,妳支付撫養費。

2.但是她精神異常,到了壹出門就這個月不回家的程度,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將把孩子判給妳撫養,她將支付贍養費。

3.她是精神上的波塞冬。如果不能和她協商到法院起訴,她父母會替她出庭。如果妳現在同意離婚:妳最好跟她和她父母達成離婚協議,讓她父母簽字,以防她父母以後說離婚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