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院網相關資料顯示:民營經濟成員單位裏法院的職責為:
1.發揮法院的法治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及時精準解決民營企業發展的難點、痛點、堵點及法律需求,用法治手段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2.開展普法宣傳,指導企業規範日常經營管理,加強重點環節風險把控,強化行業自律和行業治理,推動將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合作***贏等理念納入章程、合同,提升企業風險防範能力。
3.排查矛盾糾紛,促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源頭化解、就地化解、快速化解,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
民營經濟成員單位是市人民法院等相關執法司法機關***28家成員單位。為充分發揮北京金融法院審判職能作用,以金融法治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支持民營企業提振信心、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營商環境,北京金融法院召開聚焦民營企業保護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室工作機制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