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優點有三點:
第壹,創立容易。例如,不需要與他人協商並取得壹致,只需要很少的註冊資本等;
第二,維持個人獨資企業的固定成本較低。例如,政府對其監管較少,對其規模也沒有什麽限制;企業內部協調比較容易。
第三,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1.投資人為壹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1)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資人只能是中國公民,不包括港、澳、臺同胞。
(3)國家公務員、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法官、檢察官、警官、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等,不得投資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能出現“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4.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5.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1)投資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但不能以“勞務”出資。
(2)投資人可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家庭***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時,明確以家庭***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