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綠色食品標誌是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商標,其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通過綠色食品認證的產品可以使用統壹格式的綠色食品標誌,有效期為3年,自通過認證獲得證書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後,生產企業必須重新申請認證,方可繼續使用標誌,並變更標誌上的編號。從重新申請到獲得認證需要半年時間,期間允許生產企業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重新申請未通過認證的,企業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該標誌。此外,在三年有效期內,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都會根據綠色食品的環境、生產和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驗。如果不符合要求,中心將取消該產品的使用標誌。
法律客觀性:
綠色食品標誌是質量證明商標,屬於知識產權範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這種政府授權專門機構管理綠色食品標誌,是技術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機結合的生產組織和管理行為,而不是自發的民間自我保護行為。綠色食品綠色食品是我國無汙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食品的總稱。指按照特定的生產方式,經國家有關專門機構批準生產的無汙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的食品。類似的食品在其他國家稱為有機食品、生態食品或天然食品。1990年5月,中國農業部正式規定了綠色食品的名稱、標準和標誌。標準規定:①產品或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境標準;(2)農作物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和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準。(4)產品標簽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標誌設計標準手冊》的有關規定。綠色食品的標誌是壹個綠色的圓形圖案,上面是太陽,下面是葉子和花蕾。這個符號意味著保護。在許多國家,綠色食品有許多相似的名稱和稱謂,如生態食品、天然食品、藍天使食品、健康食品和有機農業食品。因為“綠色”壹詞在國際上已被用於保護環境和相關事業,為了突出這種食品來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嚴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國被稱為“綠色食品”。綠色食品是指在規範的環境、生產工藝和衛生標準下種植、養殖和施用無高毒高殘留農藥的有機肥,並經權威機構認定,使用專用標簽的安全、優質、營養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