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點也多半適用於和平分手的雙方,當然前提也是沒發生任何狗血的行為,只是因為不合適,分開大家都好的那種。
然而如果是被分手的壹方,應該多半就不會留戀,然後把照片刪掉了。因為分手缺了“和平”二字,分手不是這壹方的本意,所以單方面的分手往往會傷害到被分手的壹方,使其產生恨意。當時間慢慢褪去之後,就不會留戀了。
嗯,我是那個前者,但我不希望前任是那個後者,雖然她應該已經把我照片都刪了。分開4個月了,忙於工作,幾乎沒在交友(除了交友軟件偶爾刷壹下),到現在依然會想起來我們曾經在壹起的美好,以及她帶給我的成長。
我因跟她的過去,變成了情感上更好的現在的自己,希望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