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壹位畫家根據當地廟會創作了壹幅藝術作品《正月》,壹家旅行社與畫家簽訂了版權轉讓,推廣旅遊線路。

壹位畫家根據當地廟會創作了壹幅藝術作品《正月》,壹家旅行社與畫家簽訂了版權轉讓,推廣旅遊線路。

1.《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影印、拓印、錄音、錄像、復制或者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臨時許可他人使用電影作品、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但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客體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展示藝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和以各種方式公開播放該作品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復制美術、攝影、電影以及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權利;

(十壹)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播放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或者轉播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類似的傳遞符號、聲音、圖像的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在自己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電影權,即通過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為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斷通過選擇或者整理匯編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按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轉讓本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全部或者部分,並按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二十五條本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權利的轉讓,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壹)作品名稱;

(二)擬轉讓權利的種類和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格;

(四)轉讓價款的交付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因此,書法家與旅行社的合同中並未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

旅行社侵犯了畫家享有的著作權。因為根據合同約定,書畫家只是將作品的署名權、復制權、發行權轉讓給了旅行社,而沒有將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性權、改編權、展覽權轉讓給旅行社。

3.作品無形版權的轉讓並不意味著作品有形載體的轉讓。同樣,作品有形載體的轉讓並不意味著作品無形版權的轉讓。這是知識產權和財產權的根本區別之壹。

因為無形版權的轉讓和作品有形載體的轉讓是相互獨立的,很有可能無形版權和有形載體會分成兩個公司,兩者的所有權有時會發生沖突。比如壹件藝術作品轉讓後,無形的著作權屬於著作權人,有形載體的原始所有權屬於購買者。著作權人在行使著作權時(如復制、展覽),原物所有人(購買者)可能不願意配合,而原物所有人(購買者)想行使著作權,著作權人又不願意同意。我國《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藝術等作品原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藝術原作品的展示權由原所有權人享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