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知識產權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怎麽分?

知識產權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怎麽分?

1.法律中的相關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1)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3)知識產權的好處;(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知識產權所得”,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可以明確取得的財產性收入。在婚姻關系期間,壹方不能在沒有另壹方支持的情況下獲得知識產權。毫無疑問,已經實現的經濟利益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離婚時尚未實現的經濟利益,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和婚後獲得的經濟利益是否可以視為同壹財產,這種情況不能壹概而論,應當區別情況處理:(1)智力成果(1)時。這種情況下,視為婚前財產。因為婚前的作品壹旦發表,就取得了財產權,是壹種既得財產權,實際上是婚後才取得的,所以不影響財產的性質。(2)婚前智力成果的創造,如婚前的壹項發明,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轉讓或投入市場,而是在婚後投入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壹般認為原則上不應當將夫妻視為同壹財產,但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是婚後很久才獲得的,且另壹方為獲得該經濟利益付出了努力,可以酌情適當分割。1,知識產權的特殊性決定了離婚時知識產權的分割應充分考慮所有可能的方式。(1)考慮將分割的知識產權折價分割。比如,夫妻共同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可以先評估或協商確定價值,然後權利人作為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會給對方壹定的折扣;對於版權來說,如果雙方協商達成壹致,也可以分割版權的物質載體,讓雙方共同分擔知識產權價值漲跌的風險。(2)對方當事人可以行使財產期待請求權。離婚時不能確定知識產權具體經濟價值的,離婚時可以暫不分割,但另壹方有權主張處分知識產權的收益。2.在實踐中,解決這壹問題的方法有兩種:(1)折價補償,可以參考民法中不可分割物的方法,聘請專業人士對這壹知識產權的預期收益進行評估,權利人作為享有知識產權的壹方,會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2)暫時不分。判決中,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將歸雙方所有,保留對方的訴權,直至將來獲得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