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電子正街南段與雙橋壹巷十字西南角。
2020年11月30日(星期壹)起,雁塔區政務服務中心正式在新址辦公。窗口服務時間為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因搬遷需要,11月27日(星期五)起,位於西安市雁塔區電子二路32號的原辦公地址停止辦理業務。
乘坐5路、205路、253路、285路、286路、124路公交車至雙橋頭站下車後步行約120米到達;乘坐259路公交車至雙橋壹巷東口下車後步行約110米到達。
個體工商戶登記費收費標準
(壹)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個體工商戶登記費標準作如下規定:登記費收費標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費為每戶20元;發放營業執照,不另收費。以後每四年重新登記、換發營業執照壹次,收費20元。
(二)變更登記費標準。個體工商戶辦理變更登記,每戶每次收費10元。
(三)補發營業執照費標準。個體工商戶因營業執照遺失、損壞等,需重新補(或換)發營業執照的,每次收費10元。
(四)營業執照副本收費標準。個體工商戶自願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個收取成本費3元。
(五)個人合夥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或換)發營業執照、領取營業執照副本等,均比照個體工商戶收費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
(壹)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資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的公司;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由其登記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