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不得不解釋清楚這壹問題。首先,關於二戰後噴氣式戰鬥機的代數劃分,有著兩個略有差異的劃分辦法標準。而原先美國所采用的劃分標準是:
第壹代噴氣式戰鬥機生產於戰後的上世紀40年代末至50年代,典型戰機有美國的F-80、F-86、F-100和蘇聯的米格-15、17、19。
第二代戰鬥機興盛於1960年代,典型戰機有美國的F-104、F-4和蘇聯的米格-21、23,特點是追求更快的速度。
第三代戰鬥機在此後不足十年即開始面世,壹直興盛至今,美國的F-14、F-15、F-16、F/A-18,蘇聯的蘇-27、米格-29,法國的幻影-2000,中國的殲-10都在其列,其特點是轉為追求更強的機動性,配備了中遠程空空導彈,超視距空戰成為基本作戰樣式。
F-22宣告了第四代戰鬥機時代的到來,它也定義了四代機的四個標準,即:隱身、超音速巡航(四代低端戰機仍達不到,如F-35)、超機動性和信息能力。其次,俄美之爭加劇戰機代次的劃分的混亂而在原蘇聯的劃分辦法中,又將美國標準的第壹代戰機根據能否超音速飛行,劃分出前後兩代,因而形成了目前的五代戰機。第壹代是F-80、F-86和米格-15、17這種亞音速戰機。第二代是F-100、F-101和米格-19這種超音速戰機。由於這種劃分過細,沒有必要,中國並不采用此辦法,而是習慣采用美式的劃分。第三代是美國的F-14、F-15、F-16、F/A-18,蘇聯的蘇-27、米格-29,法國的幻影-2000,中國的殲-10都在其列,其特點是轉為追求更強的機動性。第四代是將蘇-27等氣動布局優越的、機動性大幅度提高的戰機,並將改進型稱為四代半戰機;第五代則是俄羅斯處於市場宣傳的需要將自己的T-50定義為第五代,美國覺得自己比俄式戰機都先進的F-22只稱為第四代,實在是氣勢上吃了虧,於是近兩年也改用了俄式的劃分法。於是乎,俄美、新舊不同的辦法交織在壹起,造成了極大的混亂。我國采用四代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