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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暴動的經過

4月4日上午,27歲的青年蘇守忠(後來出家,法號曜樂法師)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絕食」、「反對加價」的外衣,到中環天星碼頭站立,進行絕食抗議,引來途人圍觀。4月5日下午,警察以阻礙通道(阻街)罪名,拘捕蘇守忠。當日晚上,約1000人聚集在尖沙咀,沿彌敦道遊行,支持蘇守忠及反對加價。4月6日,蘇守忠在西區裁判處受審,香港及九龍出現零星示威。入夜後開始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晚上8時,約300人向油麻地警署擲石及玻璃瓶。防暴警察加以驅散;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暴徒在各處放火,並且搶劫商店,攻擊消防局及公***設施;警察更成為襲擊焦點。防暴警察以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當晚發射催淚彈772枚、木彈62枚、實彈62發。駐港英軍亦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400人於當晚被捕。港督戴麟趾於淩晨宣布宵禁。4月7日晚上,旺角彌敦道再有人聚集,繼續放火燒車和搶掠商店;數百人更企圖向油麻地警署及旺角警署縱火。1名青年死亡,4人受傷,200多人被當場拘捕。4月8日,政府宣布提早至19:00宵禁,軍警預先布防,並且警告會以實彈鎮壓騷亂。同時便衣警察大舉出動搜捕懷疑滋事份子。騷亂於當晚得到平息。4月9日,超過300人在法庭受審,多數為15至25歲之青年,大部份人被判刑。宵禁最終在4月10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