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層次:培養30名左右,年齡在50歲以下,在國內或省內學術和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進入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或省“151人才工程”第壹、二層次培養序列的高級專家。
第二層次:培養200名左右,年齡在45歲以下,能夠代表我市科學優勢和學術、技術水平的市級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以及入選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序列的專業技術人才。
第三層次:培養1000名左右,年齡在40歲以下,在各自學科領域有壹定學術造詣和技術水平,在本行業起骨幹作用的年輕優秀人才,作為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後備人選。
第二層次培養人員的選拔,先由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推薦候選人員,由市人事局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統壹組織選拔。分配婺城區推薦候選人8名。
二、選拔的對象和條件
(壹)選拔對象:在我區、市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較大成績,或在各自學術、技術領域中具有發展潛能的優秀中、青年人才。
(二)選拔條件。“321”人才工程培養對象應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恪守科學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創新精神,身體健康。壹般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受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專業知識紮實,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其學術、技術水平在市內同行中具有領先優勢。
2、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水平專業論文、出版過有影響的專著,或發表的論文被國外權威的檢索機構收錄。
3、在應用技術、工程技術的設計研究和科技開發中有重要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或在社會科學領域取得重要成果,並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作為主要成員在國家級、省級、市級科研項目中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獲得國家、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及其他有影響的基金項目資助。
5、在管理期內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市級拔尖人才。
6、在取得博士學位,現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有明確的科學方向或項目,並承擔市級以上科研開發項目。
7、已取得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在生產實踐中掌握絕技、絕活、絕招,具有解決重大生產技術難題和較強技術革新能力,並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技術工人。
8、在學術、技術領域取得突出貢獻、有較大成績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