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DM」二字,其含括範圍甚廣。早期所稱之「DM」,乃指「directmail」,乃指以郵件方式,針對特定消費者寄送之廣告文宣方式。後隨商業時代之廣告行銷手法日益精進,對象從特定消費者,逐步將不特定消費者壹並含入。而執行途徑上亦從僅以郵件方式,擴展至可派發信箱、夾送報紙、定點發路人等方式。而廣告物主體,亦從傳統「DM」,進步成附合式產品,如「試用包」、「廣告小贈品」等。統合整體新方舊方式,總歸乃以運用各類不斷創新,足以吸引消費者目光、視覺印象、刺激購買動機欲望或增加商品保存價值之方法,以達成各商業行為之目的。
「DM」之運用以被廣泛采用數十年,且至今不衰,終其原因,僅有二點:「便宜」、「有效」。即使今日網際網路發展快速,但傳統「DM」廣告方式,仍為最容易、最普遍被消費者接受之方式;相信在未來五十年,「DM」廣告將繼續扮演「消費者」與「廠商」間,資訊傳遞最重要的橋梁工作。
DM區分方式:
以總體制作流程區分以種類區分以用途區分
1.
企業主針對自我商品定位與銷售因素,提出需求:含「DM」之內容與風格,加入企業形象LOGO、CIS等企業相關資訊等草案。
2.
交由行銷企劃廣告公司規劃設計。交由專業人員(如印前平面廣告公司、SOHO族、美工人員),制作成電腦檔案。
3.
轉交印刷廠(含周邊廠商)完成後續工作:含印刷廠、制曬版廠、紙廠、裁切裝訂廠等。
4.
交由執行廠商執行「DM」行銷工作:如派報公司、海報行銷公司。1.
房地產用售屋「DM」
2.
三百六十各行工商業用行銷「DM」。
3.
選舉活動用「DM」
1.
非行銷用「DM」:
如公司簡介、
企業CI文宣、
靜態被動性文宣印刷品。
2.
行銷用「DM」
信箱派報「DM」行銷
報紙夾報「DM」行銷
定點直效發行人「DM」行銷
郵寄「DM」行銷:
E-MAIL廣告信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