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歷是壹種陰陽歷法。
舊時多稱為夏歷,1970年以後“夏歷”改稱為“農歷”。農歷屬於陰陽合歷,其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為十二個月;閏年為十三個月。月份分為大月和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其平均歷月等於壹個朔望月。
總體歷法分四種:陰歷(月亮歷)、陽歷(太陽歷)、星辰歷(北鬥歷)、陰陽合歷。以朔望月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陰歷,以太陽年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陽歷,以北鬥七星旋轉為基本單位的歷法是星辰歷。
其基礎歷法規則經歷多代逐漸完善形成,其形式壹直延續至今。農歷是在夏歷(陰歷)的基礎上融合陽歷成分從而形成的壹種歷法。農歷在民間通常被錯誤地稱作陰歷,其實它是屬於陰陽合歷。
如果只有十二個朔望月,則設為平年,不置閏。如果出現十三個朔望月時,則從甲年冬至所在歷月之後起算,將第壹個不含中氣的歷月,設立為閏月,稱作閏某月。
農歷的優點:
1、農歷屬於陰陽合歷,是兼顧了太陽、月亮與地球關系的壹種歷法。農歷是定歷,它具有天文年歷的特性,能很好地和各種天象對應,如它的節氣嚴格對應太陽高度,歷日較嚴格地對應月相,閏月的不發生頻率和發生頻率對應地球近日點和遠日點,其它天象如日出日沒,晨昏蒙影,五星方位,日月食,潮汐等,就連歷月也大致對應太陽高度。
2、農歷歷月的天數只有29日和30日兩種,且由定朔日規定,人為因素較小,不易隨意改動。
3、歲首有較強的天文學意義,具有陰月陽年的天文學意義。
4、陰陽合歷,最體現漢民族天人合壹、陰陽和諧的傳統文化。
5、幹支紀年和十二生肖紀年循環使用;由於它包含節氣十分利於四季劃分,由於它包含月相,所以也十分反映潮汐,日月食等天象和月亮對氣候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