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公安部門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上述規定很難追究壹加和代工廠的責任,因為本案中,壹加發明了壹個不存在的日本品牌,是否摻假、以假亂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還有待商榷。
擴展數據
國產炒鍋謊稱日本產,賣1000元。
前幾天在網絡電商平臺加生活旗艦店火爆的“伊藤惠泰”鐵鍋,居然是國內壹家代工廠生產的。這個所謂的日本鐵鍋是2018年“憑空誕生”的,價格高達800到1400元,總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廣告視頻中,用日語展示“巧妙傳承”的“第四代傳承人伊藤敬太”其實是中國演員。
據新華社3月16報道,曝光後,消費者維權之路依然難走通。賣家避免“退壹賠三”。網購平臺雖然提供了獨立的退貨渠道,但並沒有給消費者提供“退壹賠三”的選項。
同廠生產的鐵鍋,貼上“日本名鍋”的標簽,加價兩三倍銷售,做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經營者和銷售者行為的欺詐性已經是確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