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而被辭退怎麽辦?

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而被辭退怎麽辦?

法律分析:

1,量比較大。如果損失確實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個人直接造成的,且有重大過錯,甚至是故意的,不能完全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

3、但說“因工作失誤”,不壹定是法律上的因果關系,需要結合案情和證據分析。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而操作失誤造成的2000元損失,顯然不構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在時隔6個月後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壹條試用期內,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當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衍生問題:

員工犯錯被公司開除了有工資嗎?

如果公司以員工犯錯為由辭退員工,員工可以拿到工資,但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用人單位因正當理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沒有經濟補償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