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礦業權的內涵和形成

礦業權的內涵和形成

礦產勘查成果實際上是取得壹種使用權利,具體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享有的,在壹定的區域和期限內進行礦產資源勘查或開采等壹系列經濟活動的權利,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

探礦權,是指探礦權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期限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它是空間資源專項(找礦)使用權。

采礦權,是指采礦權人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範圍和期限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

礦業權人依法對其礦業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

礦業權的形成和運作,涉及四大生產要素,如圖12-2。

圖12-2 礦業權四大生產要素

1.礦產權和資本

資本和以資本為信用的融資,是礦業權形成的先決條件,也是礦業權運作的血液。如圖12-3所示。

我國現行固體礦產礦業權運作情況如圖12-4所示。

2.礦業權和礦產資源

礦產資源勘查和開采的勞動對象都是客觀存在的礦產資源。它開始表現為可能具有礦產資源存儲條件的找礦區塊,最終形成礦產資源資產。

礦產資源是由地質作用形成的有利用價值的自然資源。這個利用價值既包括它本身的使用價值,也包括它的其他價值,而這個價值就是礦產資源的凈價值。它是天然形成的,只是由於其有用性、稀缺性和壟斷性才形成了價值。理論上這個價值取決於5個條件:①技術、知識和工藝的可得性;②社會需求的水平;③勘查、開發和環境補償成本;④礦產品的價格;⑤它的代用品的可得性和價格。由於這5個條件都不是固定的,這個凈價值顯然也是動態的。

圖12-3 礦業權與資本的關系

圖12-4 我國現行固體礦產礦業權運行情況

礦產資源大多數埋藏在地下,具有隱蔽性,不經過勘查就不會顯現,不經過開采就不能被利用。這個特點決定了礦產資源的所有者不能像土地資源那樣直接運作自己的資產,而必須借助於勘查和開發。這就產生了礦業權,也就是探礦權和采礦權,也稱礦產資源的使用權。礦業權可以由礦產資源的所有者自己行使,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就是這樣做的;也可以實行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是這樣做的。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也實行了礦產資源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分離後的礦產勘查活動具有雙重效益,即礦業權人在為自己找到可供勘查或開發的礦產資源的同時,也為礦產資源所有者找到了資源性資產。兩者的關系是:①礦業權人只有在確實存在礦產資源的區塊才能形成自己的權利,否則只能是風險損失;②天然形成的礦產資源,只有勘查才能顯現、計量,進而形成礦產資源資產,否則即使存在也無法利用。

3.礦業權和礦產資源資產

資產是會計學中的概念,在經濟學中資產被定義為資本、財富,在法學中資產被表達為財產權。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並規定這個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根據這個定義,礦產資源的凈價值轉化為礦產資源資產的價值,必須能夠計量。而要能夠計量,必須經過勘查,所以,只有經過勘查的礦產資源才能稱為資產。其價值構成,既包括礦產資源凈價值,也包括礦業權價值。

4.礦業權和生態環境

礦產資源是天然形成的,存在於天然形成的大的生態系統之中。而開采礦產資源是把它從原來存在的生態環境中挖掘出來,必然對原生態系統造成某種破壞和汙染。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人類的長遠生存,必須對這種破壞和汙染進行治理,恢復原來的面貌。這種恢復和治理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直接影響礦業權的取得。如果這種代價是礦產品成本所難以承受的,那麽這個礦業權及其勞動對象將壹錢不值。同時,這種恢復和治理涉及當地政府和公眾,必須給予充分註意。

5.礦業權與地質技術、勞務

礦產勘查是知識和技術密集型的產業。特別是在礦產普查和找礦階段,地質學家的知識水平、找礦策略、找礦經驗和探礦技術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同樣的地質條件下,不同的地質認識產生的找礦效果差別很大。前面的地質學家認為無礦而後來的地質學家發現大礦的例子不勝枚舉;用壹種探礦技術未找到礦,而用另壹種新方法發現大礦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因此,人們稱找礦活動是壹場“知識的競爭、技術的競爭”。在這裏,充分體現了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但是,不能因此就認為探礦權是“知識產品”,進而要對探礦權進行分割,分給地質勘查技術所有者壹部分。這樣做之所以不妥,主要在於探礦權是壹種用益物權,屬於物權,不是知識產權。因為在沒有礦產存在的地方,再高超的技術也找不出礦產。更何況地質勘查技術在整個探礦生產過程中是作為技術服務生產要素進行投入的,其應得報酬已由出資者在生產過程中支付,並在探礦成本中列支,這就體現了按“生產要素”分配。在經濟上它與勘查出資者已經兩清;對產出的地質成果,它既不享受權益,也不承擔風險。當然,如果技術服務壹開始就作為股權投入探礦生產過程中,風險與收益***擔,那就另當別論。

這裏還要把地質技術和勘查勞務分開。那些有明確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勞務,同社會上各種技術勞務壹樣,只要按照規定的任務、質量、工期完成了,即應及時結算價款,根本不能參與服務對象的利潤分配。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分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