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撥打當地教育部門的熱線電話查詢,比如這個機構給勞動部門發的許可證;
2.可以撥打當地勞動局的熱線電話進行查詢。另外,如果當地部門的網絡建設比較完善,信息管理比較好,可以登陸當地部門的官網查詢;
3.有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的單位,壹般會將許可證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我國憲法和教育法對辦學主體有三條規定。
1,政府辦學。也就是說,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利用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辦學,公辦學校在整個教育事業中占據主導地位。
2.非政府組織開辦學校。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凡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均可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包括地方性法規、規章)以自有資金(即非國有資金)舉辦學校及教育機構。為鼓勵和發展這種辦學形式,國家在用地、相關稅收、基地規劃、辦學經費等方面給予適當幫助。
3.國家允許中國公民依法興辦學校。隨著辦學體制的改革,民間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辦學將是不可或缺的形式。《教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辦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登記或者備案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不得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