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三級殘廢是什麽意思

三級殘廢是什麽意思

三級傷殘是指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以及社會交往困難。判定為三級傷殘的職工:壹般是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達到護理等級的還要按月享受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什麽情形可列為三等乙級殘廢

1、語言障礙不清者;

2、聽覺有重大障礙者;

3、壹手拇指自第壹指骨處折斷,或其他壹指以上折斷者;

4、足趾失去兩個以上者;

5、關節筋肉因傷伸縮不便者;

6、傷愈後精神有障礙者;

7、其他相當於上列各款之傷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