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基準地價是在城鎮規劃區範圍內,對不同級別的土地或者土地條件相當的均質地域,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的,並由市、縣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
基準地價不是具體的收費標準。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等宗地價格,是以基準地價為基礎,根據土地使用年限、地塊大小、形狀、容積率、微觀區位等因子,通過系統修正進行綜合評估而確定。
擴展資料:
土地基準地價的評估的要求: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就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做出相關政策說明。通知要求,基準地價每3年應全面更新壹次。
已出讓土地因調整容積率需評估補繳地價款的,若調整前原容積率低於1,可按新容積率規劃條件下評估期日的樓面地價乘以新增建築面積確定應補繳的地價款。
嚴格執行出讓地價評估有關規定。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前,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程和《關於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組織對擬出讓宗地的地價進行評估,出具土地估價報告。
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應當在“估價結果”部分有明確底價決策建議及理由;涉及協議出讓最低價標準、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等最低限價的,還應同時列出相應的最低限價標準。
百度百科-土地基準地價
人民網-我國土地價格管理趨於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