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變更隸屬關系,意味著納稅人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發生了變化。
納稅人變更隸屬關系需要變更稅務登記信息。
稅務證書變更登記
1.變更範圍: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納稅人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變更經營範圍;改變經濟性質、核算方法和隸屬關系;變更註冊地址或營業地址;變更銀行基本賬戶或稅務賬戶;變更註冊資本;其他需要變更的事項。
2.辦理程序:納稅人如實、準確填寫《稅務登記變更申請表》壹式兩份(加蓋印章),提供相關證件、資料,向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變更涉及稅務登記證變更的,應當收回原稅務登記證,並根據變更內容換發稅務登記證。不需要補辦稅務登記證的,應當變更相應的登記內容。
3.辦理地點:溫州市鹿城後巷47號稅務登記分局,電話:88513202。狀元、永強、兀顏姓、海城、仙巖、三溪、藤橋等偏遠地區的個體工商戶和開發區納稅人,可自願選擇到分局管理部稅務登記窗口或所轄稅務登記分局辦理登記。
4.需提供的資料: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變更後的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變更相關資料的復印件;納稅人名稱變更的,還應提供原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憑證(個人除外);納稅人跨地區變更經營地址的,應當由原主管分支機構在《稅務登記變更申請表》上簽字。
5.註意事項:納稅人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部門變更登記,或者稅務登記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告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6.受理時限:納稅人提供的文件資料齊全、內容填寫準確的,受理後立即辦理(如有特殊情況,3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