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
3、研究審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向區政府的請示,並提出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4、督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務院、市政府和區政府的重要文件,落實區政府會議決定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指示,檢查有關情況。
5、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領導講話,對壹些重要議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區政府決策提供信息和對策。
6、負責辦理區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CPPCC建議的分辦。
7、根據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8、負責與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的聯系,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
9、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匯報重要情況,協助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10,負責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工作,並根據區政府領導要求,做好不穩定因素的化解工作。
11,負責區政府系統區域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管理。
12,負責區政府辦公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用和管理。
13,負責協調和指導聯合辦公單位的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