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找了篇範文,自己看看修改修改近期在網上“火”了的高鐵“霸座”男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並在壹定期限內被限制購票乘坐火車。
雖然高鐵“霸座”男是被罰款200元,或許不痛不癢,但是,最終高鐵“霸座”男為其任性付出了代價,具有典型意義。首先,在“全民記者時代”,做人必須低調、守規矩,否則壹不小心就會上了新聞媒體的“頭條”,成為全民批評的靶子。
高鐵“霸座”男把自己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成了全國的“負面典型”,不僅遭到了無數網友的炮轟,最終還被罰款,並被列入高鐵征信記錄,被限制乘坐高鐵。對於高鐵“霸座”男來說,這壹系列的發展變化,是當初沒有料想到的,否則他不會這麽幹。
世上沒有後悔藥,在強大的輿論監督面前,任何人都顯得異常緲小,任何強大的力量都變得孱弱無力無助。這就是高鐵“霸座”男帶給世人的警示教育意義,因此,任何人不要在“全民記者時代”逞能,任何霸道壹旦被扔進網絡輿論風浪裏都將變得異常微不足道,所以,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做人必須守規矩,始終低調老實,不要無理取鬧,出風頭。
其次,霸道、耍賴等違背道德的行為並非沒有辦法可治。面對女士和高鐵乘警的交涉,高鐵“霸座”男或許以為只是霸占了他人的座位,屬於道德層面的事,除了道德譴責以外,沒有別的辦法可以對付,壹副蠻橫無所畏懼的態度,百般狡辯,就是“站不起來”。
高鐵“霸座”男此舉打破了正常的公***秩序,令公意很受傷。對於這種“道德流氓”,並非沒有辦法可治。
因為高鐵是公***場所,高鐵“霸座”男破壞正常入座秩序,就是破壞公***秩序,相關部門可以依法予以處罰。同時,高鐵建立了征信系統,對於破壞高鐵正常秩序的人,可以依法列入失信人“黑名單”,並依法納入征信管理系統,限期限制乘座高鐵。
這不只是教訓了高鐵“霸座”男,也警示其他人,高鐵“霸座”有風險,上了高鐵要守規矩,否則就會成為高鐵“霸座”男第二。再次,沖動是魔鬼,任性是殺器,不敬畏公意,不遵守社會秩序和公德,遲早要付出代價,這是世道輪回。
高鐵“霸座”男以為面對不認識的人耍流氓無賴沒有風險,但是,人在做,天在看,尤其有人拿著手機在拍攝“沖動、任性”行為,在鐵證面前,縱有百口也辯解不清,被迫千百萬次地接受“道德審判”,無地自容。在互聯網時代,道德的力量是磅礴無窮的,數以億萬的網民匯聚起來的力量,是任何機構無法操縱和左右的,在這種時刻,除了順應道德和公眾意誌,神仙也救不了被痛打的“道德流氓和地痞”,因此,在網絡時代,私欲膨脹只會把自己淹沒在道德海水的浪潮中被撕得粉碎。
2. 如何看待高鐵霸坐作文(800字)議論文第壹次坐上高鐵我相信大家都在電視上、報紙上、網絡上,或是書籍上看見過高鐵吧?呵呵,那我就不只是看見了,還親身感受過那高鐵的速度與舒服感!現在,我就帶妳去那裏感受感受吧!我坐的車是從長沙南出發開往嶽陽東!壹進“長沙南”站,我就有壹種驕傲而自豪的感覺!接著,爸爸和媽媽就買車票,這個車票可就和普通火車票的不壹樣啦!普通的車票買完後,要等幾個小時。
而高鐵的車票買完後,直接進站上車!好得不得了呢!不知不覺,我來到了檢票的地方,爸爸對我說:“這個檢票,不是人工檢票,而是電腦機器檢票。妳把車票放進“進票口”,車票就自動從“出票口"出來!拿完車票後,那個門就自動打開!”我照著爸爸所說的去做,哇!門真的打開了!我看見了高鐵,豪華而舒適的高鐵!當然,我不會錯過這好機會!我給高鐵還照了相呢!LOOK!好氣派哦!壹上車,壹股涼氣向我撲來!我跑向了3號車廂,時間壹分壹秒的過去了,8:31開車,到時間啦!出發咯!坐在位子上,很平穩,很舒適!速度也由起步增加到100km/h,再加速到300km/h啦!哇,到了335km/h! 半個小時過去了,我的目的地——嶽陽,到啦!我帶著愉快的心情去姨媽家了! 在去姨媽家的路上,我想:高鐵的速度可真快啊!我相信祖國將來能比現在還繁榮,還發達!耶!happy!。
3. 結合近期發生的高鐵霸座事件和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件,分析道德缺失2018年10月29日14時20分,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並綜合接報警情況,初步核實失聯人員15人(含公交車駕駛員1人); 10月31日0時50分,黑匣子打撈出水並交給當地公安部門; 10月31日23時28分,重慶萬州長江二橋墜江公交車被打撈出水; 11月1日15時,已找到13名遇難者遺體,身份已全部確認,仍有2人失聯 。
2018年11月2日,公交車墜江原因公布,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10·28重慶公交墜江事故列入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4. 高鐵安全出事作文500子生命是什麽?生命是那花瓣上的露珠,稍有不慎,將會跌落;生命,是那軟綿綿的豆腐,稍有不慎,將會壹分為二;生命,是那脆弱的玻璃,稍有不慎,將會粉身碎骨。生命,往往會在壹些看是不起眼的安全事故中流去。
讓我們把鏡頭轉向2003年。2003年5月7日淩晨1時24分,元謀縣能禹鎮大溝村,16歲青年王忠無證駕駛別人剛買尚未落戶的兩輪摩托車,搭載兩名元謀縣星火中學初壹女學生李國娥、孟艷梅,在元謀縣城發祥路由北向南行駛途中,摩托車失去控制,與右側綠化隔離帶內路燈路桿基座相撞,造成3人顱腦損傷當場死亡。
再把鏡頭轉向2009年。2009年10月19日14時45左右,中海萬錦豪園金楠街二棟地下車庫機電設備檢修時發生壹起壹人觸電事件,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些種種的安全事故,時不時在我們身邊發生。人們為了趕那壹兩分鐘,就毫不猶豫地舍去了自己的生命。那麽,現在我問妳:妳願意趕上那壹兩分鐘,還是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告訴我妳會選擇趕上那壹兩分鐘,因為生命只有壹次。有了安全,我們才能漫步在夕陽西下的田野上、小河邊,有了安全,我們才能以堅定的意誌去攀登人生的階梯,有了安全,我們的國家才能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大道上,步前進。安全就如壹根長長的紐帶,聯系著我們的生死。我們人類為了人民的安居樂業,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制定了壹系列的安全措施,例如為了交通的安全,我們經常在路旁看到壹些交通安全標誌。但是,盡管如此,還是有些人麻痹大意,致使飛機打頓兒等等壹系列惡性事故屢見不鮮、屢杜不絕、給人民帶來了無以彌補的災難性後果。
詩人問:“是生存,還是死亡”哲人說:“艱難和困惑是生命的本身”是啊!有了安全,我們才有勇氣活下去。安全扞衛著我們的生命,不被危險吞食我們的體魄。可是,為什麽人們在壹次次不顧安全的情況下,被危險風卷殘雲般地吞食了自己的生命?看著電視畫面中壹幕幕的慘禍慘景,我神傷了。是的,是那些無視安全的無良之人,是那些可悲可嘆的安全事故,取人性命,平時高唱的“以人為本”到哪裏去了?正是這些慘痛的事故,讓千萬個家庭失去了歡笑的權利,這些慘痛的事故,無壹不突現出無良肇事者對生命的蔑視、無壹不暴露出無知違章人對制度的淡漠。是安全,讓我們懂得了生命的可貴。
沒有了安全,也等於沒有了生命。安全,是壹把把展開的雨傘,時時刻刻都在保護著我們。有誰會不惜壹切,放棄自己的生命呢
5. 以高鐵為話題寫壹篇征文今年的國慶假期,我和媽媽乘坐高鐵去外婆家玩。這可是我第壹次坐高鐵哦,心情激動極了!
10月1日傍晚,迎著迷人的晚霞,我和媽媽來到溫州火車南站。哇!火車站好壯觀啊!裏面人山人海,我感覺自己都像壹只小螞蟻了。通過檢票口後,我們遠遠地就看到“和諧號”像壹條長長的白龍趴在軌道上,我們趕快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來。不壹會兒,車子慢慢地啟動了,接著開始加速,越開越快,窗外的景物從眼前壹晃而過就被遠遠地拋在車後。
車子飛快地向前奔跑著,我靜靜地坐在位置上左看右看,感覺有趣極了!到達杭州站停靠的時候,突然壹陣震耳欲聾的雷聲從我身邊滑過,嚇得我壹下子就從座位上跳了起來。後來仔細壹看,原來是另壹輛高鐵從我們身邊開過。車子重新啟動,不壹會兒,我們就到了目的地——湖州站。
這次我們只坐了三個半小時的車就到外婆家了。希望以後的高鐵速度越來越快,讓我每個周末都能來外婆家玩!
6. 妳怎麽看動車上霸座老大爺的這件事自己的出行大多也是坐動車,有次坐車的時候,拿著票找到了位置,發現位置上坐著人,然後很客氣的說,“我的位置好像在這裏。”那小夥二話不說就離開位置了,說實話我的心裏萬分慶幸,幸虧沒遇見大爺大媽級別的人物。
對於霸座的老大爺,心裏也是有點氣憤的,買票坐車而且都有位置,不用去霸占別人的座位,而且雖然有尊老愛幼的美德,但是生活裏也需要遵守規則,尤其是那種撒潑還占著座的人,真的需要壹些適當的處罰,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能因為年齡的問題而縱容這樣的事情。
7. 高鐵霸座律師如何說高鐵霸座男引公憤,律師: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侵權責任法。
8月24日消息,8月21日上午,濟南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鐵上,壹名男乘客霸占了另壹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列車員與乘警勸說後,該男子聲稱“我站不起來,妳幫我唄”,仍然執意半躺在座位上,臉上帶著笑容。列車員與乘警只好放棄勸說,為女乘客安排了商務座。
有網友將這壹幕拍下,上傳至網絡,引起眾多網友的不滿,紛紛斥責該男乘客的行為,並質疑列車工作人員的處理結果。
隨後,網友對這名男子進行“人肉搜索”,網絡謠言隨之四起,中科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文化安全與意識形態建設研究中心、奧的斯公司紛紛發微博表示“躺槍”。
8月23日下午,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布。這下,網友們又炸開了鍋↓↓
然而,“霸座男”這壹波在網上影響還未結束,又曝出這樣壹位“霸座女”!
8月22日淩晨T398列車濟寧段,壹女子購買無座車票後強占女孩座位,女孩找來乘務人員協調。乘務員查看發現占座女子的車票是無座票,壹直勸說協調,女子到最後也沒有起身。從淩晨四點到六點,買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車廂裏站了兩個小時。
女子買無座票強占別人座位,自稱長途車沒有對號入座。
律師: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每壹個人買火車票,售票單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關系,在車票上體現出來的內容,比如座位號就是合同關系中的壹個條款,乘客有權利依照合同享受對等的服務。
第壹則新聞中的男乘客強占了女乘客的座位,這屬於侵權行為,侵犯了女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侵權責任法》;另外,他壹定程度上擾亂了高鐵乘坐秩序,也是壹種治安違法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乘警並沒有完全履行他的職責。作為高鐵的職員,乘警具有保障合同履行的責任,應確保女乘客能夠按照高鐵票上的座位來充分享有權利。他將女乘客安排到商務座是壹種補償,並非保障履行了售票單位和乘客形成的合同。
來源:鳳凰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