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是指政府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社會第三部門、市場等多元主體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運用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滿足人民生活和發展的直接需求,以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創造財富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為重點,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