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超生的罰款有哪些罰款標準
1、社會撫養費征收的標準,城鎮居民以統計部門公布的作出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所在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農村居民以統計部門公布的作出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所在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個人實際收入高於統計部門公布的收入水平的,可以以個人實際收入為基數;
2、違法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在確定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時,以生育壹個子女計算;
3、當事人在壹地已經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壹地不因同壹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4、多個地方對社會撫養費依法具有管轄權的,壹地在對當事人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的同時,應當書面告知其他各方;
5、對征收社會撫養費管轄權發生爭議,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依法提交其***同上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