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職責可分為: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電信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本地區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實行統籌規劃與行業管理;
2、負責受理、核發本地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會同地方價格管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監督、管理本地區的電信服務價格與服務質量;
3、保證公用電信網的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協調電信企業之間的經濟與業務關系;
4、根據授權,負責電信網碼號及其他公***電信資源的分配與管理;
5、組織協調通信與信息安全、黨政專用通信和應急通信工作等;
6、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個省級單位都設有通信管理局,它是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直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