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繼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深化思想認識。同時,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內容,熟練掌握工作內容和程序,使這項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現實意義深入人心,提升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專業水平,與時俱進,為進壹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是繼續優化工作程序,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對日常發布的規範性文件,法制部門在對文件內容進行審核的同時,應添加“是否主動公開”的意見,由分管領導審定;明確各部門定期整理和公開擬制文件的職責;對新頒布的法律法規,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取消和辦理程序變更的,要明確負責更新的責任人,確保及時更新。
三是定期開展評比督查活動,責任追究到底。在系統內部,自上而下加強對政務公開的監督檢查,使評議工作常規化。同時,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評估和監督,督促公開到位,定期組織群眾代表對政務公開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及時性、規範性進行民主測評和評價,並通報測評結果,對敷衍塞責的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造成不良後果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第四,大力加強理論研究,正確指導實踐。要跟上形勢的要求,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廉潔行政的有力促進者,就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及時學習和掌握新的政策法規,加大調查研究力度,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政策和理論水平,正確指導實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