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發明創造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即該發明創造或者實用新型應當是先進的產品,或者是先進的技術,運用於生產實踐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夠推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2.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
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任何壹種工業部門都能夠制造、使用。
由此可知,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是產品的,該產品必須能夠在產業上制造,是方法的,該方法必須能夠在產業上使用。
這裏所說的“產業”,包括工業、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及文化、體育和醫療器械行業等。
1.該發明創造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即該發明創造或者實用新型應當是先進的產品,或者是先進的技術,運用於生產實踐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夠推動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2.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
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任何壹種工業部門都能夠制造、使用。
由此可知,申請專利的發明或實用新型是產品的,該產品必須能夠在產業上制造,是方法的,該方法必須能夠在產業上使用。
這裏所說的“產業”,包括工業、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及文化、體育和醫療器械行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