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貼的類型
1,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高校畢業生畢業後5年內初次創業,符合連續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簽訂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的,可給予每戶壹次性定額補貼。
2.海歸創業補貼。對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返鄉人員創辦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扶持條件,吸引當地富余勞動力30人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壹次性定額補貼。
3.創業補貼。對離校兩年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如貧困勞動力、退役士兵、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
4.孵化初創企業的補貼。對進入省級及以上示範基地(園區)創業就業孵化的小微企業,符合取得營業執照6個月以上、36個月以下,帶動3人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條件的,可給予每戶壹次性定額補貼。
二、受理日期
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65438+2月1
3.申請材料: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退休證或退職證復印件、壹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註冊法人必須是本人)、個人真實性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