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糾紛是民事案件。侵權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所以侵權糾紛是民事糾紛。侵權糾紛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所發生的糾紛,如侵害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乃至於債權等。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