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檢查工作分為四個基本環節。選案是對各種涉稅數據、信息和線索的收集、加工、歸檔、反饋和核對,是對案件證據材料的收集和涉稅疑點的核實。審理是核實案件事實,審查認定證據,依法認定違法行為的性質,作出結論性文書。執行。即稅務文書送達被執行人。督促其按規定繳納稅款,對不主動履行的,依法采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第二,分析
稅務審計案例的選擇,又稱稅務審計對象的確定,是指按照壹定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對納稅人的信息數據進行收集、分析和篩選,最終確定實施稅務審計的具體檢查對象的過程。涉稅案件主要來源於控告、上級交辦、各級轉送、查擴、檢擴、信息交換、收集等綜合信息。
三、什麽是稅務檢查?
稅務檢查是指稅務檢查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扣繳義務情況的全面檢查。稅務檢查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是稅務機關依法代表國家對納稅人及其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壹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