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湛江律師事務所有廣東國邦律師事務所。廣東國邦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2年10月,總所辦公地址位於廣東省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06年11月,經廣東省司法廳批準,在廣州設立了分所。國邦所律師大部分畢業於國內著名高等院校法學專業。事務所主任肖文(國家壹級律師),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 湛江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壹條 為了完善律師制度,規範律師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發揮律師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