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不能授予專利權的案件:
1.依賴於特定地理條件、不能重復復制的固定建築;如橋梁和其他建築。
2.因含有氣體、液體、粉末等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而形狀、圖案、顏色無法固定的產品。比如:冰雕等。
3.產品的部分設計,不能分開或單獨出售和單獨使用。比如:帽檐、杯柄、鞋跟等。
5.對於由若幹具有不同特定形狀或圖案的部件組成的產品,如果這些部件不能單獨銷售和使用,則不能僅針對這些部件申請外觀專利。比如:兒童拼圖。
6.不能用肉眼觀察或肉眼難以確定,需要特殊工具來區分其形狀、圖案和顏色的物品。比如:夜光字體、電腦保護屏圖像等。
7.請求的設計不在產品本身的正常狀態。比如:手帕折成各種形狀,剪紙成各種圖案等等。
8.以自然物原有的形狀、圖案、色彩為主要設計,壹是自然物本身,二是自然物仿真設計。
9.該設計僅包含該產品所屬領域常見的幾何圖形和圖案。
10.文字、數字的讀音和含義不屬於外觀設計保護的內容。